宋明,女,副教授。
人物经历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法社会学。
主要贡献
先后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数篇学术论文。代表性学术成果有:
《现代社会中的人民调解与诉讼》 (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1月);《人民调解的现代定位: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第三领域》(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5月);《人民调解的正当性论证——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法社会学研究》(载《山东大学学报》2008年5月);《纠纷解决与社会和谐——人民调解与公力救济的比较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8年3月)。
独立主持课题:《纠纷解决与和谐社会——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的法社会学研究》(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2007年度一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