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砂鱼

福建永安市特产鱼类

安砂鱼

安砂鱼,福建省永安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6年12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安砂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安砂鱼,福建省永安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2016年12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安砂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安砂鱼:草鱼:体型修长,鳞片较大,背部深青灰,腹部银白,胸、腹鳍略带金黄,肉质紧密;yōng鱼:头大体肥,腹部银白,两侧有明显深黄色或黑色的小斑点,肉质细嫩;鳜鱼:体色黄绿,两侧暗棕色斑点明显;肉质滑嫩;翘嘴红鲌:背部隆起明显,体背青灰色,各鳍灰黑色,肉质细腻、味鲜。

理化指标项目草鱼鳙鱼鳜鱼翘嘴红鲌蛋白质(%)≥19.0≥16.5≥18.0≥18.0脂肪(%)≤4≤2≤3≤7

产地环境

安砂鱼产自福建省永安市,永安市正安砂水库位于闽江支流沙溪上游的九龙溪,水库周边是以低山丘陵为主的丘陵山地,湖面山清水秀,水质清纯,水生生物资源丰富,自然环境优良,水资源充沛,水位相对稳定,正常水位时(水位高程263米)总面积5万亩,平均深度34米,最高水深84米,蓄水量6.4亿立方米,年交换量8~12次,适宜养殖鱼类。

历史渊源

1976年,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建坝截流汇堰而成人工湖。

2011年以来,永安市在安砂水库罗丰溪库湾开展草鱼网箱脆化养殖。

生产情况

截至2014年,福建省永安市水面养殖面积约3万亩,年产有机鱼2300吨以上,产品主要销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南平等地,并辐射到广州、深圳、杭州上海等周边一线二线城市。

产品荣誉

2016年12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安砂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1]

地域保护范围

安砂鱼产地范围为福建省永安市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品种

草鱼(Ctenopharyngodon idellus);

鳙鱼(Aristichthys mobilis);

鳜鱼(Siniperca spp);

翘嘴红鲌(Culter alburnus)。

水质条件

产地范围内水质清新、无污染,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要求,水中溶氧量≥6毫克/升,水体透明度≥30厘米,PH值7.5至8.5。

生产方式

产地范围内水域人工投放苗种,增殖生长。

增养殖管理

鱼种放养:放苗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放养规格见下表:

品种体长(厘米)草鱼25鳙鱼20鳜鱼15翘嘴红鲌15

饵喂:不投放任何饵料,摄食自然水体中的天然饵料。

环境、安全要求:养殖环境、疫情疫病的防治与控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捕捞

常年捕捞,捕捞规格见下表:

品种捕捞规格(克/尾)草鱼≥2000鳙鱼≥3000鳜鱼≥500翘嘴红鲌≥1500

专用标志使用

安砂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安砂鱼的检测机构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1]

参考资料 1

  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涉县柴胡等70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6年第128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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