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第七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
内容简介
参考资料 1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的有关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第七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第七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