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鼎

宇文鼎

宇文鼎(唐朝),字周重,河南洛阳人,唐朝大臣,御史中丞宇文邈之子。唐穆宗初年,任右拾遗,迁员外郎。唐文宗即位后,历任吏部郎中、御史中丞兼刑部侍郎、户部侍郎、华州刺史,贬为循州刺史。工书,沈传师所撰唐蒙泉诗,为其所书。卒年不详。《墨池编》、《唐书宰相世系表》、《唐书王璠传》、《卢弘正传》。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御史中丞宇文邈之子。宪宗元和六年(811)与李公佐会于汉南。穆宗初,任右拾遗。历官仓部、左司、吏部员外郎。文宗大和三年(829),自吏部郎中为御史中丞,兼刑部侍郎。六年为户部侍郎、判度支。出为华州刺史。八年坐赃事贬循州刺史。卒年不详。事迹见《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一下》、《郎官石柱题名考》卷二、《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七六李郴《宇文氏墓志》。《全唐诗》存诗1首。《全唐诗外编》补诗1首。

宇文鼎(唐朝),字周重,河南洛阳人,唐朝大臣,御史中丞宇文邈之子。唐穆宗初年,任右拾遗,迁员外郎唐文宗即位后,历任吏部郎中、御史中丞兼刑部侍郎户部侍郎华州刺史,贬为循州刺史。工书,沈传师所撰唐蒙泉诗,为其所书。卒年不详。

作者简介

墨池编》、《唐书宰相世系表》、《唐书王fán传》、《卢弘正传》。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御史中丞宇文邈之子。宪宗元和六年(811)与李公佐会于汉南。穆宗初,任右拾遗。历官仓部、左司、吏部员外郎。文宗大和三年(829),自吏部郎中为御史中丞,兼刑部侍郎。六年为户部侍郎、判度支。出为华州刺史。八年坐赃事贬循州刺史。卒年不详。事迹见《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一下》、《郎官石柱题名考》卷二、《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七六李郴《宇文氏墓志》。《全唐诗》存诗1首。《全唐诗外编》补诗1首。

作品欣赏

【山下泉】

可致清川广,难量利物功。涓流此山下,谁识去无穷。

亲属成员

宇文仲北周虞国公宇文兴北周虞国公宇文洛隋朝介国公宇文裕介国公宇文延介国公宇文离惑介国公宇文庭立介国公 - - -宇文远惑梁王掾宇文成器翼城县丞宇文邈御史中丞赠太尉宇文鼎华州刺史宇文献宇文瓚右散骑常侍- 

资料来源:[1][2]

参考资料 2

  1. 新唐书(全二十册) — 豆瓣读书
  2. 唐令拾遗 — 豆瓣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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