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民政局,是宁波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局级。[0]宁波市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0]

宁波市民政局,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1]

宁波市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民政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组织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儿童福利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建设。负责收养登记管理。负责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和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拟订地名管理政策,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婚姻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婚姻登记、殡葬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婚俗改革、殡葬改革。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 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 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管理、监督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

内设机构

办公室(数字化发展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督查、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做好宣传和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组织协调民政工作评价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数字化发展规划拟订、公共数据管理、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标准规范管理、业务需求梳理、绩效管理等工作。[3]

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奖惩、职称评定和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4]

规划财务处(审计处)

牵头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牵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民政综合统计工作。牵头机关及所属单位基建投资项目的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统计、审计业务的指导、培训工作。[5]

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 理。牵头社会组织评估、年检年报和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指导区(县、市)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6]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儿童福利处)

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 施。指导、监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救助工作。负责和指导特殊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负责组织、监督、评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推进相关制度建设。负责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有关工作。参与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牵头孤弃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福利与救助工作。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收养登记管理。指导收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收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牵头革命老区村认定工作。[7]

区划地名处(水库移民管理处)

承担管理权限内的行政区划调整有关工作。调处界线认定不一致产生的边界争议,组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地名管理政 策,负责地名规划的编制和指导,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承担管理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负责地名档案管理、地名信息化及地名文化建设,监督、管理、指导地名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参与编制移民安置相关规划。协调、指导并参与水库移民安置验收。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拟订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协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工作。[8]

社会事务处

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生活无 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市的婚姻登记及丧葬事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殡葬服务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9]

慈善事业促进处

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慈善组织及其活动、慈善信托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 慈善活动和社会捐赠工作牵头慈善组织参与对口支援和结对帮 扶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慈善组织登记认定、评估、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公开募捐项目备案、慈善信托备案管理等工作。[10]

老龄综合协调处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开展老龄工作督查检查、评估。[11]

老年友好促进处

指导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负责老年人优待工作,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和敬老爱老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发展银发经济。指导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12]

养老服务处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指导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13]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14]

局属单位

单位名称机构职能
宁波市水库移民管理服务中心(一)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制订本市水库移民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二)协助开展全市水库移民安置的管理服务工作;参与编制、审核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
(三)协助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管理和监督;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
(四)协助管理水库移民资金。[15]
宁波市民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一)宣传、贯彻、执行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监督检查管辖区域内的执行情况。
(二)参与制定民政监管执法工作有关计划规划。
(三)受理对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
(五)监督指导区县(市)民政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16]
宁波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宁波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开展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的政策研究、培训评估、项目指导、合作交流。协助开展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政策咨询、档案管理、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承担市级社会组织和慈善活动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拟订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和慈善基地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17]
宁波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参与研究、拟订老龄和养老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及养老服务标准。参与老龄等民政领域政策理论研究和课题研究。协助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参与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指导居家养老和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和安全监管。提供养老、康复等社会福利服务。[18]
宁波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一)组织、指导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开展销售渠道和销售场所的规划工作;承担销售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二)承担福利彩票兑奖服务;开展福利彩票形象建设、营销宣传、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承担直属销售场所建设和经营管理。
(四)协助归集、分配福利彩票发行费和公益金,代扣代缴中奖人员偶然所得税。
(五)协助依法查处非法彩票。[19]
宁波市民康医院(一)履行民政部门扶贫济困和上为国家分忧、下为民众解愁的职责,承担宁波市“三无”、“救助”、“流浪”精神病人,全省优抚对象精神病人以及其他各类精神病人的收养收治任务。
(二)承担宁波市老百姓的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病的医疗、防治、康复、教学、科研任务。
(三)承担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
(四)承担宁波市参保职工精神病的收治任务。
(五)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布局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区范围内精神卫生宣教、指导工作及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疾病防治工作任务。
(六)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开展综合门诊,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服务。[20]
宁波市救助管理站(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中心、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一)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服务。
(二)为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三)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住宿和生活帮助。
(四)承担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平台建设及日常维护,参与拟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21]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宁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宁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宁波市恩美儿童学校)(一)收留托养政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移交安置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伤残军人、烈属、孤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以及经批准入住的社会老人,并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
(二)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儿童。
(三)对遭受监护侵害、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关爱保护和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四)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全市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评估。
(五)开展院内儿童及社会困难残障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22]
宁波市殡仪馆(一)提供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遗体临时停放、遗体处置、骨灰寄存服务。
(二)提供殡仪、丧葬用品服务。[23]

现任领导

姓名职务工作分工
孙骏宁波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宁波市民政局全面工作[24]
邬骏跃宁波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老龄综合协调处、老年友好促进处、养老服务处以及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兼任局新闻发言人[25]
谢民亚宁波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处以及市社会福利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26]
张楠宁波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数字化发展处)、区划地名处以及市水库移民管理服务中心、市精神病院(市民康医院)[27]
卓洪斌宁波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协助局长分管规划财务处(审计处)、社会事务处以及市救助管理站(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殡仪馆[28]
毛捍军宁波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社会组织管理局以及市民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9]
周兆骏宁波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组织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主持组织人事处工作,协助邬骏跃开展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惩、机关党建以及工会、妇委会等群团工作[30]
黄林军宁波市委督查调研组副组长、二级巡视员开展市委督查调研工作[31]
周栋宁波市民政局一级调研员协助邬骏跃开展工作[32]
以上内容更新截至2025年11月[33]

参考资料 33

  1. 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定规定 宁波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规定 — 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 机构职能 — 宁波市民政局
  3. 办公室(数字化发展处) — 宁波市民政局
  4. 组织人事处 — 宁波市民政局
  5. 规划财务处(审计处) — 宁波市民政局
  6. 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 宁波市民政局
  7.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儿童福利处) — 宁波市民政局
  8. 区划地名处(水库移民管理处) — 宁波市民政局
  9. 社会事务处 — 宁波市民政局
  10. 慈善事业促进处 — 宁波市民政局
  11. 老龄综合协调处 — 宁波市民政局
  12. 老年友好促进处 — 宁波市民政局
  13. 养老服务处 — 宁波市民政局
  14. 机关党委 — 宁波市民政局
  15. 宁波市水库移民管理服务中心 — 宁波市民政局
  16. 宁波市民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 — 宁波市民政局
  17. 宁波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宁波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 — 宁波市民政局
  18. 宁波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宁波市社会福利中心) — 宁波市民政局
  19. 宁波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宁波市民政局
  20. 宁波市民康医院 — 宁波市民政局
  21. 宁波市救助管理站(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中心、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 — 宁波市民政局
  22.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宁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宁波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宁波市恩美儿童学校) — 宁波市民政局
  23. 宁波市殡仪馆 — 宁波市民政局
  24. 孙 骏 — 宁波市民政局
  25. 邬骏跃 — 宁波市民政局
  26. 谢民亚 — 宁波市民政局
  27. 张 楠 — 宁波市民政局
  28. 卓洪斌 — 宁波市民政局
  29. 毛捍军 — 宁波市民政局
  30. 周兆骏 — 宁波市民政局
  31. 黄林军 — 宁波市民政局
  32. 周 栋 — 宁波市民政局
  33. 领导信息 — 宁波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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