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架村

大架村

大架村

长乐市鹤上镇大架村由王、许、余三姓组成三个自然村,分成13个墩,共650多户,2700多人。毗邻东平村、大厝村、壶井村、京林村、莲花村等。近几年,加快旧村改造、环境整治,铺设村间水泥路、电话、通信设施的步伐,人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该村党支部共有党员63人,村“两委”成员7名(其中支委5名)。

长乐市鹤上镇大架村由王、许、余三姓组成三个自然村,分成13个墩,共650多户,2700多人。

村庄组成

毗邻东平村、大cuò村、壶井村、京林村、莲花村等。近几年,加快旧村改造、环境整治,铺设村间水泥路、电话、通信设施的步伐,人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该村党支部共有党员63人,村“两委”成员7名(其中支委5名)。

服务指南

一、鹤上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一)受理和转报的工作程序(每季度受理一次,每季度第二个月报批);

当事人申请村调查、审核、公示(条件不符合,对申请人答复解释)条件符合的,填报上报镇社会事务办镇社会事务办审核(不符合,退回村)符合的,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审批(不符合,退回镇社会事务办)村公示、核准造册、下拨资金申请人银行开户镇社会事务办转汇款申请人到银行领取保障金。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A4复印纸);

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2、家庭成员凡年龄在(女:18—45周岁、男:18—50周岁)之间;

(1)属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第1-2页复印件一份;

(2)属精神病患者:需提供县(市)级以上精神病院疾病证明(原件);

(3)属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原件);

(4)属重大疾病患者:需提供县(市)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原件);

3、属单位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工资或退休金证明(原件);

4、家庭成员中有配偶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第1-2页复印件(一份),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二、鹤上镇城乡居民救灾救济实行生活困难临时补助的有关业务服务

(一)、受理和转报的工作程序:

申请人书面申请村核实填表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后领款。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受灾或生活困难要求临时补助的申请书;

2、申请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鹤上镇各村灾民(困难户)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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