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支尔格会议又称“大国民会议”。根据阿富汗新宪法,大支尔格会议是阿人民意愿的最高体现,由议会上下两院议员、各省议会议长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宪法,批准国家其他有关法律。[1]
会议不定期举行。
组成机构
根据阿新宪法,大支尔格会议是阿人民意愿的最高体现,由议会上下两院议员、各省议会议长组成。内阁部长、最高法院法官和大法官可以列席会议。
负责工作
负责制订和修改宪法,批准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有权决定涉及阿国家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利益等问题;审议总统提交的内阁组成名单。
紧急会议
参考资料 1
- 国家概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