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专区

湖北曾经的行政区

大冶专区

大冶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湖北省东部。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大冶县(今大冶市)。[0]大冶专区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的调整。1949年5月14日大冶县解放,大冶专区成立,专员公署驻大冶县,辖大冶、鄂城、崇阳、通山、通城、咸宁、武昌、阳新8县及石黄特区(原大冶工矿特区)[1]辖大冶、鄂城、崇阳、通山、通城、咸宁、武昌、阳新8县及石黄特区(原大冶工矿特区)。

大冶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湖北省东部。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大冶县(今大冶市)。[1]大冶专区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划的调整。1949年5月14日大冶县解放,大冶专区成立,专员公署驻大冶县,辖大冶、鄂城崇阳通山通城咸宁、武昌、阳新8县及石黄特区(原大冶工矿特区)[2]

基本介绍

辖大冶、鄂城、崇阳、通山、通城、咸宁、武昌、阳新8县及石黄特区(原大冶工矿特区)。

1950年,撤销石黄特区,改设黄石市,由省直辖。1951年,原沔阳专区所属嘉鱼蒲圻2县划入大冶专区。辖10县。

1952年,撤销大冶专区,将阳新、大冶、鄂城3县划归黄冈专区;武昌、咸宁、通山、通城、崇阳、嘉鱼、蒲圻7县划归孝感专区。[3]

参考资料 3

  1. 历史沿革 — 大冶市人民政府
  2. 黄石市前身,曾经的湖北巨无霸大冶专区被拆分,鄂东地区变革始末 — 哔哩哔哩
  3. 建国以来,湖北省行政区划沿革地图详解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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