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杰,男,藏族,1967年5月出生,青海省兴海县人,中央党校函授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1]
2019年8月,多杰涉嫌受贿一案,在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2]
人物履历
1981.09——1987.07 青海海南州民族师范学校学习
1987.07——1993.11 青海兴海县城关小学、民族中学教师,县教育局秘书
1993.11——1995.07 青海大学经济管理大专班学习
1995.07——1996.01 青海兴海县乡镇企业局干部
1996.01——1998.01 青海兴海县桑当乡副乡长
1998.01——2001.12 青海兴海县龙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
2001.12——2003.04 青海兴海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3.04——2005.11 青海兴海县副县长
2005.11——2006.09 青海海南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6.09——2009.09 青海贵南县委副书记
2009.09——2010.09 青海共和县委副书记
2010.09——2014.01 青海海晏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
2014.01——2019.01 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副厅级)[1]
违纪被查
2018年10月19日,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多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
依法双开
2019年1月,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经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多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多杰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财政资金、他人财产和让他人承担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多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漠,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利用职权插手民生工程,攫取个人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多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4][1]
依法逮捕
2019年1月,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多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多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5]
提起公诉
2019年4月消息,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多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多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多杰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
公开审理
2019年8月消息,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副州长多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14日,该案在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6]
参考资料 6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党组成员多杰被双开————党纪政务处分——中央纪委国家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多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多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多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 新华网
-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多杰决定逮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 多杰涉嫌受贿一案公开审理 —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