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投票法

国民投票法

《国民投票法》,正式名称是日本国宪法修改手续相关法律(平成19年5月18日法律第51号),是基于日本国宪法第96条,对宪法修改的必要手续公民投票作出规定的日本法律。 2007年第一次安倍内阁向国会提出并顺利通过,2010年5月18日开始施行。根据国民投票法的相关规定,经过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各三分之二同意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60至180日内须提交国民投票;18周岁以上的日本国民拥有投票权,不设最低投票率限制,过半数赞成宪法修正案即正式通过。《国民投票法》,正式名称是日本国宪法修改手续相关法律(平成19年5月18日法律第51号),是基于日本国宪法第96条,对宪法修改的必要手续公民投票作出规定的日本法律。其它简称还有宪法修改手续法、修宪手续法等。2007年第一次安倍内阁向国会提出并顺利通过,2010年5月18日开始施行。根据国民投票法的相关规定,经过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各三分之二同意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60至180日内须提交国民投票;18周岁以上的日本国民拥有投票权,不设最低投票率限制,过半数赞成宪法修正案即正式通过。

《国民投票法》,正式名称是日本国宪法修改手续相关法律(平成19年5月18日法律第51号),是基于日本国宪法第96条,对宪法修改的必要手续公民投票作出规定的日本法律。 2007年第一次安倍内阁向国会提出并顺利通过,2010年5月18日开始施行。根据国民投票法的相关规定,经过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各三分之二同意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60至180日内须提交国民投票;18周岁以上的日本国民拥有投票权,不设最低投票率限制,过半数赞成宪法修正案即正式通过。

基本介绍

国民投票法》,正式名称是日本国宪法修改手续相关法律(平成19年5月18日法律第51号),是基于日本国宪法第96条,对宪法修改的必要手续公民投票作出规定的日本法律。其它简称还有宪法修改手续法修宪手续法等。2007年第一次安倍内阁向国会提出并顺利通过,2010年5月18日开始施行。根据国民投票法的相关规定,经过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各三分之二同意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60至180日内须提交国民投票;18周岁以上的日本国民拥有投票权,不设最低投票率限制,过半数赞成宪法修正案即正式通过。

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上,涉及修改宪法程序的修订版《国民投票法》以自民党和立宪民主党等议员多数赞成获得通过,正式成为法律。[1]

参考资料 1

  1. 日本《国民投票法》修正案正式成立,将推进修宪程序|国会|日本|宪法_ — 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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