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大师

全国杰出中医药从业者荣誉称号

国医大师

“国医大师”是全国中医药工作者的杰出代表,是中医药从业者的最高荣耀。[2]该荣誉称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评选,首届“国医大师”表彰大会于2009年6月19日在北京隆重召开,共有30名中医药从业者获评。[1]“国医大师”荣耀称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颁发。[1]

“国医大师”是全国中医药工作者的杰出代表,是中医药从业者的最高荣耀。[3]该荣誉称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评选,首届“国医大师”表彰大会于2009年6月19日在北京隆重召开,共有30名中医药从业者获评。[2]

颁发机构

“国医大师”荣耀称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颁发。[2]

评选意义

“国医大师”的评选表彰是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医药学,大力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1]

首届筹备工作

2007年12月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征求《“国医大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自此拉开“国医大师”评选的序幕[4]

2008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等部门开始进行调查着手起草国医大师的评选条件,确定了评选范围。[5]

2008年10月2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评选首届“国医大师”的通知”,正式开始“国医大师”的评选工作。[1]

组织领导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医药局组成“国医大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等部门,负责评选表彰领导工作。同时首届成立“国医大师”评选委员会(第二、三、四届通知中未提及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1][6][7][8]

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表彰名额首届[1]全国中医药系统从事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及从事中药鉴别、炮制等工作的中药人员评选出30名“国医大师”第二、三、四届[6][7][8]全国卫生和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人员评选出30名“国医大师”(至少含民族医2名)

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首届省级名中医或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要求从事中医临床或中药临床工作55年以上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届要求从事中医临床或中药临床工作50年以上第三届要求从事中医临床或中药临床工作50年以上第四届全国名中医[注1]或特别优秀的省级名中医无要求没有提及

[1][6][8][7]

评选的程序和要求

评选工作采取逐级选拔推荐模式,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选拔推荐,由单位到省级主管部门再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自下而上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1][6][8][7]

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由领导小组限定。

首届100人第二届130人第三届68人第四届69人

[1][6][7][8]

评审程序

1. 组织推荐。基层推荐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无问题后逐级上报审核,由省级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提出预审推荐人选,并按照推荐的优先程度进行排序后报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6][8][7]

2. 预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级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人员名单向推荐单位反馈并由省级推荐单位在本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情况上报。[1][6][8][7]

3. 复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表彰建议人选名单,报请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6][8][7]

4. 确定表彰名单。根据推荐、评审和全国公示情况,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1][6][8][7]

评选时间

2007年12月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国医大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国医大师”评选每五年一届,此稿只是征求意见稿,所以评选间隔没有完全按照此执行,第二届和第三届之间仅隔了三年。[4][9][10][11][12]

奖励

对于获奖人授予“国医大师”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1][6][7][8]

国医大师传承及管理

2018年2月1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通知主要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在中医药学术传承、人才培养、行业作风中的榜样引领作用,确保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先进性。其明确了国医大师应当承担传承发展中医药学术的责任与义务,制定了国医大师自主开展学术传承活动的要求。[13][14]

传承工作

该办法明确了“国医大师”称号获得者要坚持正确价值观、树立良好榜样,主动承担中医药传承工作,优先承担省级及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传承工作室建设等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考核管理。在自主开展传承工作时时要向当地省级中医药管理局进行报备审核,并与传承人签订跟师合同,明确学习成果,确保传承质量。[13]

管理要求

该办法对“国医大师”称号的管理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1.任何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利用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进行不当炒作或进行不当商业牟利。[13]

2.国医大师开展学术传承活动不得以追求名利为目的,不得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的名义开展牟利性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13]

3.国医大师因不当行为在行业内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诫勉警示、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撤销其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章、荣誉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13]

首届获评人员

首届评选工作于2008年10月28日[1]开始,30名获评人员从75名候选人中通过专家两轮评选得出[5],于2009年5月5日公布[9],表彰大会于2009年6月19日在北京举行。[2]

首届获奖名单30人。[2][15]

方和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主任医师、教授 王玉川北京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 王绵之北京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 邓铁涛广州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任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朱良春南通市中医院主任医师、教授何任浙江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吴咸中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南开医院主任医师、教授张灿玾山东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张学文 陕西中医学院主任医师、教授张琪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主任医师张镜人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教授李玉奇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李济仁皖南医学院附属弋矶山医院主任医师、教授李振华河南中医学院主任医师、教授李辅仁卫生部北京医院主任医师 苏荣扎布内蒙古医学院主任医师、教授陆广莘中国中医科学院主任医师周仲瑛南京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贺普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主任医师、教授唐由之中国中医科学院主任医师、研究员徐景藩江苏省中医院主任医师、教授班秀文广西中医学院主任医师、教授郭子光成都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程莘农中国中医科学院主任医师、教授裘沛然上海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强巴赤列西藏自治区藏医院主任医师路志正中国中医科学院主任医师颜正华北京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颜德馨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二届获评人员

第二届评选开始于2013年10月29日,2014年8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第二届国医大师名单。[10]

干祖望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王  琦北京中医药大学巴黑•玉素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石仰山上海市黄浦区中心医院石学敏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占  堆西藏自治区藏医院阮士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孙光荣北京中医药大学刘志明中国中医科学院刘尚义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刘祖贻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刘柏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格木德内蒙古医科大学刘敏如成都中医药大学吕景山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张大宁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李士懋河北中医学院李今庸湖北中医药大学陈可冀中国中医科学院金世元北京卫生职业学院郑  新重庆市中医院尚德俊山东中医药大学洪广祥江西中医药大学段富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徐经世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郭诚杰陕西中医学院唐祖宣河南省邓州市中医院夏桂成江苏省中医院晁恩祥中日友好医院禤国维广州中医药大学

三届获评人员

第三届评选开始于2016年11月25日,2017年5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第三届国医大师名单。[11]

王世民山西中医药大学王  烈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韦贵康广西中医药大学卢  芳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包金山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尼  玛青海省藏医院吕仁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朱南孙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伍炳彩江西中医药大学刘嘉湘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许润三中日友好医院李业甫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李佃贵河北省中医院杨春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邹燕勤江苏省中医院沈宝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张志远山东中医药大学张  磊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张  震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周岱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周学文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周信有甘肃中医药大学段亚亭重庆市中医院柴嵩岩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梅国强湖北中医药大学葛琳仪浙江省中医院雷忠义陕西省中医医院廖品正成都中医药大学熊继柏湖南中医药大学薛伯寿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四届获评人员

第四届评选开始于2021年11月3日,2022年3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第四届国医大师名单。[12]

丁  樱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教授王永钧杭州市中医院主任医师王自立甘肃省中医院主任医师王庆国北京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王晞星山西省中医院主任医师王新陆山东中医药大学教授皮持衡江西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孙申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主任医师、教授严世芸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李文瑞北京医院主任医师杨  震西安市中医医院主任医师肖承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主任医师、教授何成瑶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教授余瀛鳌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主任医师、研究员张伯礼天津中医药大学教授张静生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教授陈民藩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教授陈彤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主任医师陈绍宏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林  毅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林天东海南省中医院主任医师旺  堆西藏藏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南  征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授凃晋文湖北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施  杞上海中医药大学主任医师、教授姚希贤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主任医师、教授翁维良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主任医师、研究员黄瑾明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授韩明向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教授潘敏求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主任医师

参考资料 15

  1. 关于评选首届“国医大师”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 “国医大师”表彰暨《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座谈会在京召开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 走近国医大师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4. 关于征求《“国医大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07-12-05 00:00:00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5.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中医大事记⑦:国医大师表彰树立传承新旗帜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微信
  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评选第二届国医大师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评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评选第四届国医大师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9. 关于表彰首届国医大师的决定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表彰第二届国医大师的决定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表彰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的决定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关于表彰第四届国医大师的决定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4. 《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 暂行办法》解读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5. 公示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注释

  1. 第三届国医大师评选同时开始了第一届全国名中医评选。所以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条件变更为全国名中医。
  2. 首届评选程序略有不同,但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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