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州是中国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单位,分别存在于元朝、明朝及清朝时期。在元朝时期,嘉定州隶属于平江路。明朝初年,嘉定州的行政级别发生变化,洪武二年(1369年)降为嘉定县,归属苏州府。在乐山市地区,嘉定州的名称使用时间约为三百年。 历史沿革 嘉定州在元朝时期设立,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降为嘉定府,洪武九年(1376年)再次降级为州。清朝康熙十二年(1673年)将嘉定州升为嘉定府,此后该地区改称乐山。 明代 明代时期,嘉定州辖有六县,分别为峨眉、夹江、洪雅、犍为、荣县和威远县。州治所在龙游县后并入,直隶布政司。 清代 清代初期,嘉定州仍为直隶州,后升为嘉定府,隶属于建昌道。康熙十二年后,嘉定府地区改置为乐山。嘉庆十三年,设立峨边厅。清代嘉定府辖有一厅七县,分别为乐山、峨眉、洪雅、夹江、犍为、荣县、威远和峨边厅。 地理环境 明代时期,嘉定州东有三龟山、九顶山,大江(今长江)流经城东,又有阳江(即大渡河)和青衣水等重要水系。清代时期,乐山地区有岷江、大渡河和青衣江等重要河流流经,地形多山,地势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