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1]是一种专门为企业提供融资和风险管理服务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是通过买断、融资企业的应收账款,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2]
商业保理公司的商业保理业务是指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资信调查与评估以及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1]
商业保理公司的运作步骤:企业与商业保理公司签订保理合同,约定各种具体细节和费用。企业将其应收账款信息提供给商业保理公司,并由商业保理公司进行评估和审核,确定可融资的账款额度。一旦融资额度确定,商业保理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向企业提供资金,同时承担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工作。[2]
内容
现代保理行业由19世纪美国近代商务代理活动发展演变形成。我国最早的国际保理业务产生于1987年。在华语地区国际保理曾有多个译名。直到1991年,我国原对外经济贸易部(现商务部)组织外贸部门和银行部门的专业人士赴欧洲考察国际保理业务,最后确定中国内地使用“保理”这一名称,并一直沿用至今。目前保理业中,银行保理从业务规模上占绝对优势,但银行保理更侧重于融资,在办理业务时仍然要严格考察卖家的资信情况,并需要有足够的抵押支持,还要占用其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所以银行保理更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企业,中小商贸企业通常达不到银行的标准。
商业保理机构则更注重提供调查、催收、管理、结算、融资、担保等一系列综合服务,更专注于某个行业或领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更看重应收账款质量、买家信誉、货物质量等,而非卖家资质,做到无抵押和坏账风险的完全转移。
条件
主出资人应当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且在申请前1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且来源真实合法。内资公司注册资本由投资者一次性足额缴纳,外资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期限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商业保理公司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拥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合格专业人员;支持有实力和有保理业务背景的出资人设立商业保理公司,推进保理市场主体多元化,其中境外投资者或其关联实体应当具有从事保理业务的业绩和经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商业保理公司原则上应当设立为独立的公司,不混业经营。商业保理公司的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商业保理"字样。
法律解释
参考资料 3
- 【规范性文件】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金监发[2022〕73号 —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什么是商业保理公司 — 北京经典世纪事务所
- 最高法院批复:小贷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等七类机构不适用LPR利率4倍上限|界面新闻 · 快讯 — 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