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明江

河北省献县淮镇中街村党支部书记

哈明江

哈明江,回族,河北献县人,1954年0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是河北献县淮镇中街村党支部书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北代表团)。哈明江现任河北省献县淮镇中街村党支部书记[0]。第十届、十一届河北省人大代表,沧州市劳动模范。2002年被中共河北省委评为“农村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层干部标兵”。

哈明江,回族河北献县人,1954年0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是河北献县淮镇中街村党支部书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北代表团)。

人物经历

哈明江现任河北省献县淮镇中街村党支部书记[1]。第十届、十一届河北省人大代表,沧州市劳动模范。2002年被中共河北省委评为“农村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层干部标兵”。

人物事迹

哈明江建议京霸衡城际铁路途经献县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献县淮镇中街村党支部书记哈明江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建议中指出,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协调京霸衡城际铁路途经保定市任丘市河间市后顺线继续南行,经献县县城东部后到衡水境内。

主要荣誉

07年6月28日获得感动献县”十大人物称号

8年09月24日哈明江当选的10名“沧州好人”典型代表

第十二届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北代表团)

参考资料 1

  1. 河北代表哈明江建议: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 人民网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