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政府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是呼和浩特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979年12月,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改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是呼和浩特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979年12月,呼和浩特市革命委员会改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

历史沿革

时期年代行政建城沿革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前221年赵国云中郡赵国建云中城,城址在今托克托县,为呼和浩特建城之始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前220年秦云中郡地、汉云中、定襄郡秦汉沿用云中城,汉建成乐等23县城魏晋南北朝时期公元前220年~581年云中、盛乐、朔州北魏沿用云中城,在今和林格尔县建盛乐城,为北魏都城隋唐时期公元581年~907年隋榆林郡、定襄郡、唐云州、云中都护府、振武军隋、唐沿用云中城,建金河县,单于都护府、受降城、振武城辽金元时期公元907年~1368年辽、金、元丰云内州、东胜州辽始建丰州、云内、东胜州,金、元沿用明清时期公元1368年~1911年明东胜诸卫地、蒙古土默特部领地、清山西归绥道明建归化城(库库和屯),清建绥远城民国时期公元1912年~1949年民国派初设绥远特别行政区,1928年设绥远省1928年,归化城、绥远城合并,称归绥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元1949年1954年,绥远省归内蒙古自治区1954年,归绥市改称呼和浩特市 [1]

历任领导

张佰成曾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市长。[2]

组成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

市水务局

市农牧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审计局

市外事办公室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体育局

统计局

市林业和草原局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乡村振兴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信访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市区域经济合作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大数据管理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3]

条管单位

市税务局

市气象局[3]

事业单位

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3]

下辖政府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政府

对外合作

2023年3月8日,上海电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4]

参考资料 4

  1. 历史沿革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 贺海东任呼和浩特市代市长 张佰成辞去市长职务 — 新华网
  3. 市政府组成部门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4. 上海电力与呼和浩特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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