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阳春,男,长沙市岳麓区人,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被告人。[1]
2019年9月,周阳春注册为货拉拉公司网约车司机。[1]2021年2月23日,周阳春因涉事“女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被刑拘。[2]同年9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周阳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3]2022年1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2023年9月7日,周阳春发文称,8月29日收到了长沙中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并表示不服判决,决定继续向湖南高院提交再审申诉。[5]
人物经历
2019年9月,周阳春注册为货拉拉公司网约车司机。[1]2021年2月23日,记者从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获悉,"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同年9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3]
2022年1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2023年5月23日,周阳春再次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申诉请求为撤销上述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3]同年9月7日,周阳春发文称,8月29日收到了长沙中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6]

人物事件
2月9日15时,由高新区综治局组织,高新区公安分局向伤者家属通报了情况。
过失致死
2021年2月6日下午,周阳春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后,于当日20时38分驾车到达约定地点。因车某某拒绝其付费搬运建议,且等候装车时间长、订单赚钱少,周阳春心生不满。当日21时14分,周阳春搭载车某某出发,但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途中,周阳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搬运服务,再遭拒绝,更生不满。为节省时间,周阳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而是自行选择了一条相对省时但较为偏僻的路线。车某某发现周阳春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多次提示偏航,周阳春或不理会或态度恶劣。车某某心生恐惧,并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周阳春仍未理会。后周阳春发现车某某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且上身探出了车外,周阳春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坠车的现实危险,但未制止或采取制动措施。随后,车某某从车窗坠落。周阳春遂停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2月10日,车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车某某系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货拉拉公司向车某某父母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7]
一审
2021年9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定:被告人周阳春作为货拉拉平台的签约司机,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搬运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其违背平台安全规则,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又无视车某某反对偏航的意见,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周阳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周阳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做出判决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等情节,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8][9]同年11月19日,周阳春的妻子李女士在网络上发声,称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该案二审将不开庭审理。[10]同日下午,周阳春称,一审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后,他已提起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其代理律师表示,将继续争取开庭审理的机会。[11][12]
二审
一审宣判后,周阳春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在书面上诉状中未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二审审理期间,周阳春及其辩护人对部分事实和证据提出异议,经审查,不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经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及检察机关意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依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决定二审不开庭审理。[8]
2022年1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
2023年5月23日,周春阳再次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申诉请求为撤销上述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决定再审。[3]
再次申诉
同年9月7日,周阳春发文称,8月29日收到了长沙中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并表示不服判决,决定继续向湖南高院提交再审申诉。[5]
参考资料 12
- 警方还原“货拉拉”事件经过 — 辽沈晚报
- “女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被刑拘 — 百家号
- 女用户跟车身亡案涉事司机称已提交刑事申诉状!曾被判缓刑 — 南方都市报-今日头条
- “货拉拉女乘客跳车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司机被判一缓一 — 澎湃新闻
- 货拉拉跳车案司机再审申诉被驳回:不服判决,将继续申诉 — 九派新闻
- 货拉拉跳车案司机再审申诉被驳回:不服判决,将继续申诉 — 今日头条
- 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司机被告知二审不开庭审理,律师:将继续争取 — 今日头条
- 周阳春过失致人死亡案二审宣判 — 环球网
- 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一审宣判:司机周阳春获刑1年,缓刑1年 — 今日头条
- 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司机被告知二审不开庭审理,律师:将继续争取 — 今日头条
- 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司机被告知二审不开庭审理,律师:将继续争取 — 新京报 - 好新闻,无止境
- “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一审开庭宣判 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_新闻 — 央视网(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