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斌,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山西保德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省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1][2][3][4]
2025年6月,吴晓斌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
人物履历
1981.08—1984.08 五寨师范学习
1984.08—1991.09 偏关县体委工作(期间:1989.07—1992.05省委党校政治理论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1.09—1992.05 偏关县体委副主任
1992.05—1993.04 朔城区神武乡党委副书记
1993.04—1995.03 朔城区神武乡人大主席
1995.03—1997.05 朔城区南榆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7.05—2001.03 朔城区南榆林乡党委书记
2001.03—2001.10 朔城区神头街道党委书记
2001.10—2003.05 朔城区神头镇党委书记
2003.05—2008.11 右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期间:2005.08—2007.08中央党校法律专业函授学习)
2008.11—2011.03 朔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1.03—2011.06 平鲁区委副书记
2011.06—2013.01 平鲁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3.01—2013.03 平鲁区委副书记、区长(主持区委全面工作)
2013.03—2018.12 平鲁区委书记
2018.12—2019.01 朔城区委书记
2019.01—2019.02 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朔城区委书记
2019.02—2021.01 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朔城区委书记
2021.01—2022.04 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2.04,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1][3]
曾任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4]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8日,朔州市朔城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市委决定:吴晓斌同志任朔城区委书记。
2019年2月27日,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补选吴晓斌为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1月6日,朔城区召开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中共朔州市朔城区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吴晓斌同志不再兼任朔州市朔城区委书记职务。[6]
2022年2月24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吴晓斌当选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7]
2022年4月28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吴晓斌为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接受调查
2024年10月,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晓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
依法双开
2025年3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晓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晓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给予公职人员钱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晓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晓斌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对其作出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4]
依法逮捕
2025年5月,山西省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晓斌(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晓斌作出逮捕决定。[9]
提起公诉
2025年6月,山西省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晓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晓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晓斌利用担任朔州市平鲁区区长、区委书记,朔州市朔城区区委书记,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5]
参考资料 9
- 朔州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 画报朔州-今日头条
- 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 朔州市人大常委会
- 吴晓斌同志简历 — 朔州新闻网
- 山西省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吴晓斌被“双开” — 今日头条-界面快讯
- 全部涉嫌受贿罪!吴晓斌、蔡武成、张得君、徐德智被公诉 — 今日头条-北京日报
- 朔城区召开干部大会 孟维君同志任朔城区委书记 — 朔城区新闻网
- 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 今日头条—画报朔州
- 山西省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斌被查 — 新京报-今日头条
-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吴晓斌、徐德智、范晋国决定逮捕 — 今日头条-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