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乃宪(1899—1979),又名乃宪,别字劲夫,海南省海口市长流镇传桂村人。祖辈务农,家无资产;高等小学及县立中学肄业,广东省立公里工程专门学校、陆军大学将官班甲级第一期毕业;曾充广东琼东县公安局及工务局长,广东全省官产清理处科员,广东省政府财政厅科员等。
基本信息
1916年由徐天柄、徐成章介绍加入国民党;1924年春由广东省公署政务厅厅长陈树人保荐投考黄埔军校,同年5月入黄埔军校第一期第三队学校。毕业后任入伍生部副官,广东警卫军警备队长、军政部海军局政治部指导员。
1926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一二师经理处中校党代表;1932年任军事委员会华南特派员、华东特派员兼凇沪警备总司令部参谋处长;1936年10月授陆军少将,任京沪甬铁路警察署少将署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京沪杭铁路警务处长;1939年底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兼保安处长;1940年任战时省会韶关警备司令部中将司令;1942年10月,任军事参议院参议;1945年1月陆大将官班毕业,派任闽粤赣边总指挥部副总指挥;1946年任国防部中将参议。
个人履历
吴乃宪(1899—1979)
生于1899年12月4日(清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初二)。广东琼山(今属海南)人,字劲夫。中国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步兵科、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特别政治训练班、陆军大学将官班甲级第一期毕业。
1924年11月军校毕业后派往军校政治部(主任汪兆铭)、教导第2团(团长)任职。
1926年8月11日调升海军“广全”舰中校党代表。
1927年8月加入中共在香港从事地下活动,旋被香港当局逮捕并转押广州。12月为广州起义部队解救,前往澳门从事地下活动。
1930年5月在上海参加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11月当选“黄埔革命同学会”委员。12月被南京当局逮捕后“自新”。
1931年2月入中央军校政治特训班受训。7月派往上海参与逮捕邓演达。11月加入陆海空军总司令部秘查组(组长戴笠),为“十人团”成员之一。
1932年3月加入“中华民族复兴社”。4月调任复兴社特务处(处长戴笠)华南区上校特派员。
1934年5月调任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局长陈立夫)第2处(特务处,处长戴笠)上海区上校区长。
1935年1月兼任淞沪警备司令部(兼司令吴铁城)侦察大队上校大队长。7月16日调任淞沪警备司令部(兼司令吴铁城)参谋处上校处长。
1936年3月17日叙任陆军步兵中校。6月26日调升京沪、沪杭甬铁路警察署少将署长。
1938年3月30日调任广东省保安处(处长邹洪)少将副处长。
1939年12月9日升任保安处(辖五团)中将处长。
1941年10月4日当选广东省政府(主席李汉魂)委员。
1943年7月29日调任军事委员会中将高级参谋。
1944年10月入陆军大学将官班甲级第一期学习。
1945年1月陆大毕业后派任闽粤赣边区司令部(兼司令香翰屏)中将副司令。
1946年6月调任国防部(部长白崇禧)中将部员。7月4日获颁忠勤勋章。
1949年9月递补国民大会代表。
1951年2月调任“国防部”(部长郭寄峤)中将高级参谋。
1953年退为备役后出任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负责人陈诚)第3组组长。
1966年2月当选“国民大会”主席团成员。
1979年1月15日在台湾台北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