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尔地·阿洪(1881年5月—1956年9月8日),新疆英吉沙县人,[1][2]维吾尔族民间艺人,[3][4][5]木卡姆世家的第五代传人。[6][7][8]自幼从父亲学习木卡姆,[9][10][11]能完全记忆并演奏木卡姆。在20世纪50年代,他与奥马尔·阿洪一起录制了完整的《十二木卡姆》。
人物经历

吐尔地·阿洪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英吉沙县的一个贫苦民间艺人世家。年轻时从其父台维库勒阿洪学习南疆喀什、莎车地区的古典音乐十二木卡姆和维吾尔民间音乐。后来在喀什、莎车、和田等地颠沛流离,以卖艺为生。自1901年始,他在喀什、莎车、和田等地从事木卡姆演唱活动,是能按照木卡姆音乐的三大部分进行演唱的为数不多的民间艺人之一。其内容中融合着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思想和劝善格言。他从事木卡姆音乐演奏达50年之久,深受维吾尔族人民的爱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从1952年开始,先后在莎车、喀什文工团传授木卡姆音乐。与此同时,他还配合新疆的民主改革,创作了《天下农民是一家》《友谊》等歌曲,并将其父亲遗留下来的《我的春天、我的花坛》等30多首歌曲,奉献给人民。
为了纪念吐尔地·阿洪,2011年在乌鲁木齐市木卡姆艺术剧院中立起了吐尔地·阿洪的雕像。2012年,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出版了《怀念-木卡姆大师吐尔地阿洪论文集(维吾尔文版)》。
人物评价
参考资料 11
- 参考 1
- 参考 2
- 参考 3
- 参考 4
- 参考 5
- 参考 6
- 参考 7
- 参考 8
- 参考 9
- 参考 10
- 参考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