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焕(?-1644),字涵华,号还朴,又名孙焕,山西太原府盂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史登科之子。1597年丁酉科山西乡试举人,1598年戊戌科进士。曾任鹿县令、刑曹、永平府知府、陕西关内道副使、陕西右参政、山西按察使、右布政使等职。
在陕西任职期间,史文焕采用多项新政,使百姓大受其益,陕西百姓因此为其立生祠祀以表其功。
后调任四川左布政司,任中,他将所余粮草,支援陕西军队,朝廷嘉奖其廉正,赐与莽袍玉带,晋阶从一品禄大夫。
史文焕于天启五年(1625年)致仕归,奉亲之暇,焚香读书。
《湖广志》《盂县志》
《明神宗实录》:万历三十七年八月庚戌,命刑部官各处审决,员外杨惟相江南、吴汝显江北、史文焕关内、俞思冲关外。万历四十五年七月己丑,加升陕西副使史文焕为本省右参政。
《明光宗实录》:泰昌元年,升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史文焕为本省按察使,福建布政使司右参政魏时应为本省按察使。
《明熹宗实录》:天启二年五月,升陕西按察使史文焕为本省右布政使。天启五年八月,准四川布政使司左布政史文焕请告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