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无忌

卫无忌,字无忌,唐朝绛州夏县(今山西省夏县)人。她的父亲被同乡卫长则所杀,卫无忌在六岁时母亲改嫁,她没有兄弟。长大后,卫无忌报父仇,杀死卫长则并自首。唐太宗嘉赏她的行为,特令免其罪,提供驿乘让她迁居雍州,赐田宅,并令州县以礼将她嫁人。[0]卫无忌的事迹被记载在《旧唐书·列传第一百四十三·列女》中。[1][2]

卫无忌,字无忌,唐朝绛州夏县(今山西省夏县)人。她的父亲被同乡卫长则所杀,卫无忌在六岁时母亲改嫁,她没有兄弟。长大后,卫无忌报父仇,杀死卫长则并自首。唐太宗嘉赏她的行为,特令免其罪,提供驿乘让她迁居雍州,赐田宅,并令州县以礼将她嫁人。[1]

史料记载

卫无忌的事迹被记载在《旧唐书·列传第一百四十三·列女》中。[2][3]

参考资料 3

  1. 卫无忌(正史资料记载_注释_简介)
  2. 《卫无忌》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卫无忌》人物故事小传 — 品诗文
  3. 卫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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