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图书馆创办于1981年2月,位于溪美柳新路10号,占地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4450平方米。文献总藏量86万多册(件),其中电子图书60多万册,拥有维普、万方、汇雅、读秀等数字资源,开通了南安市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服务,建有南安名人库、南安经济库等专题数据库,自建资源总量达9.47TB。
本馆简介
南安市图书馆以“读者至上,服务第一”为办馆宗旨,全面实行免费开放,坚持节假日开放、夜间开放。馆内设有少儿阅览室、报纸阅览室、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室、外借室等服务窗口,配置无线网络、电子书借阅机、书目查询机,提供信息咨询、电子书下载、图书外借、电话续借等服务。全年开展公益性读书活动,充分利用“4.23世界阅读日”、“读吧!福建”、“书香泉州”、“书香南安”全民读书月开展全民“悦”读活动;举办“走进文化南安讲坛”,传承和弘扬优秀地方文化,打造南安特色文化品牌;开展“大馆带小屋”下乡帮扶工作,努力构建以市图书馆为龙头,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为骨干,村、社区图书馆室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学校图书馆为补充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图书馆已连续五届被文化部评定为“一级图书馆”,荣获“第五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福建省“巾帼文明岗”、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南安市“十佳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等荣誉称号,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1]
部门设置
采编室:采编室是图书馆各业务部门中最基础的部门,负责中文图书的采购、函购、分编、目录组织、新书介绍、信息咨询、图书交换和赠送等。办公地点图书馆二楼。
阅览室:负责中文报刊资料的选购、分编、目录组织、阅览服务和电子文献资料查询阅览、参考咨询等。分设报纸阅览室、杂志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图书馆一楼报纸阅览室、二楼杂志阅览室、图书馆北侧副楼二楼少儿阅览室。
外借室:负责外借书库管理、办理借书证、外借、阅览服务、图书宣传、导读和参考咨询等,并提供集体外借、馆际互借和预约借书等服务。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进库自由选书。(图书馆三楼)
电子技术室:负责本馆各部门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设计;视听仪器管理、服务;万方数据库和维普数据库的管理检索、网络资源共享、下载、资料复印等。(图书馆二楼)
地方文献资料室:主要负责南安地方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编、目录组织及地方资料查阅咨询等。(图书馆五楼)
业务辅导室:负责对全市乡镇、村基层图书室和中、小学图书馆(室)的业务辅导、培训,组织开展读者活动等。
办公室:协助馆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馆活动、安排会议、起草收发文件、业务统计、经费支付、物品采购、接待来访等。
本馆开放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10月1日-次年5月30日);
15:00-17:45(6月1日-9月30日);
晚上:19:00-21:30
另:每星期五下午为本馆内务整理时间,不对外开放。
阅览须知
一、本馆设有报纸阅览室、杂志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四个阅览室。读者进入阅览室,请认 真阅读墙上各阅览室具体规则。
二、少儿阅览室仅供少年儿童阅览,其他读者不得入内。
三、读者到阅览室工作处签名,并将随带的书包、讲义、书刊等物品存放在指定处后,即可入室阅览。
四、室内阅览每人每次限取两种书刊,阅毕归架后,方可再选取其它书刊。
五、自觉维护书刊的排列顺序,阅毕请放回原处,不得随意堆放。
六、爱护书刊人人有责,请不要在书刊上划线、圈点、批注、涂抹、撕割等,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各阅览室书刊仅供室内阅览,无特殊原因概不外借;读者需要复印室内书刊,须征得管理人员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自觉维护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吸烟,不得在室内吃零食,不得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九、阅览结束,请将书刊放回原处,坐椅按原样排好,轻声出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