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际私法

区际私法

区际私法[0][1][2]是在一国内部不同法域之间民事交流过程中产生的,它反映了国家或不同法域之间的协调意愿。其目的是为了调节各个法域间的自然人、法人参与的区际民事关系。这些规则体现在全国性的立法、判例、习惯或者某些国家的法理之中。区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又称国际私法,指的是在一国内部不同法域之间民事交流过程中产生的,反映国家或不同法域之间协调意愿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旨在调节各个法域间的自然人、法人参与的区际民事关系。这些规则体现在全国性的立法、判例、习惯或者某些国家的法理之中。

区际私法[1][2][3]是在一国内部不同法域之间民事交流过程中产生的,它反映了国家或不同法域之间的协调意愿。其目的是为了调节各个法域间的自然人、法人参与的区际民事关系。这些规则体现在全国性的立法、判例、习惯或者某些国家的法理之中。

定义

区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又称国际私法,指的是在一国内部不同法域之间民事交流过程中产生的,反映国家或不同法域之间协调意愿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旨在调节各个法域间的自然人、法人参与的区际民事关系。这些规则体现在全国性的立法、判例、习惯或者某些国家的法理之中。

参考资料 3

  1. 区际私法的名词解释 — 百度文库
  2. 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的区别 — 法行宝
  3. 国际私法与区际私法在管辖上的不同 — 律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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