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承办。[0][1]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承担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2][3][4]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自1987年开展第一届评奖工作以来,已有近2500项优秀社科研究成果获奖,极大地调动了首都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了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为繁荣和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做出了积极贡献。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承办。[1][2]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承担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3][4][5]

征文

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自1987年开展第一届评奖工作以来,已有近2500项优秀社科研究成果获奖,极大地调动了首都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了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为繁荣和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做出了积极贡献。

参考资料 5

  1.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 —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处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5. 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揭晓,北京大学特等奖数位居首位 — 北京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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