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友血案是1996年11月21日早晨,发生在桃园县长刘邦友官邸的一起震惊台湾社会的枪击杀人案件。[1]被害者一共九人:当时的桃园县长刘邦友、县长的机要秘书徐春国、司机刘邦明、官邸警卫刘明吉、刘邦亮、官邸帮佣刘如梅、桃园县议员庄顺兴、邓文昌、卫生局技士张桃妹。
事件简介
参考资料 1
- 《血观音》:台湾“恶毒”女子图鉴|荔枝娱评 — 荔枝网
一起刑事案件
刘邦友血案是1996年11月21日早晨,发生在桃园县长刘邦友官邸的一起震惊台湾社会的枪击杀人案件。[0]被害者一共九人:当时的桃园县长刘邦友、县长的机要秘书徐春国、司机刘邦明、官邸警卫刘明吉、刘邦亮、官邸帮佣刘如梅、桃园县议员庄顺兴、邓文昌、卫生局技士张桃妹。被害者们被两名身著雨衣的歹徒挟持到官邸警卫室中,以近乎枪决的方式枪击头部,结果造成八死一重伤,只有县议员邓文昌在急救后死里逃生。刘邦友也因而成为台湾地方自治史上第一位于任内遇害的县市首长。
刘邦友血案是1996年11月21日早晨,发生在桃园县长刘邦友官邸的一起震惊台湾社会的枪击杀人案件。[1]被害者一共九人:当时的桃园县长刘邦友、县长的机要秘书徐春国、司机刘邦明、官邸警卫刘明吉、刘邦亮、官邸帮佣刘如梅、桃园县议员庄顺兴、邓文昌、卫生局技士张桃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