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贤明,曾任山东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正文 任免信息2016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贤明的山东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1] 参考资料 1 山东任免于松巍、邵峰晶、段雨强、孙业宝、高洪雷、刘焕立等职务 — 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