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巨富刘熙乙的胞弟
刘裕远,毕节朱昌白泥井人,系贵州巨富刘熙乙的胞弟。刘裕远青年时因母亲康氏之故不忍远行,大学梦破灭,遂潜心与兄共同经商。弟兄之资产从未分离,办工厂发展企业,办学校发展教育,办银行发展金融,买飞机支援抗日,用的都是弟兄二人的钱。1947年被选为“国大代表”;1954年因反革命罪,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75年12月17日经贵州省公安厅批准,获公民权;1976年6月,根据中央关于国民党县团级人员转业安置的政策,安排到贵阳轻工局工作;1995年1月29日病逝于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