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纯明(1966年—),男,中共党员,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授,硕士生导师。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2002年6月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重庆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社会工作系主任。现任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专家组成员、重庆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副主任。
人物简介
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2002年6月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历任重庆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社会工作系主任,现任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专家组成员、重庆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副主任。
科研成果
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社会学概论》、《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专题研究》等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
主要从事政治哲学、应用社会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工作。近年来,在《科学社会主义》、《求实 》、《学习与探索》、《重庆日报》等核心期刊和国内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重庆市农村弱势群体的群体特质与社会救助体系研究”、“转型时期我国社会阶层分化的双重政治效应及其对策研究”、“个人利益的认识误区及其现实选择”等多篇论文被《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学》、《中国政治》、《伦理学》等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目录索引;出版《社会分层与社会和谐》、《为官之道》、《高校德育实践与探索》等6部专著或教材;承担并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子课题研究1项,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教研课题共3项,校级青年基金项目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