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满仓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刘满仓

刘满仓,男,汉族,河南西峡人,1955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参加工作。[0]曾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1]2026年6月30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满仓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刘满仓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刘满仓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2][3][4]

刘满仓,男,汉族,河南西峡人,1955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参加工作。[1]曾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

2026年6月30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满仓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刘满仓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刘满仓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3][4][5]

人物履历

1977.03——1978.02,西峡县界牌学校初中部民办教师;

1978.02——1982.01,新乡师范学院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82.01——1983.11,南阳县(今南阳市)英庄公社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青华公社党委书记;[6][7]

1983.11——1984.03,共青团南阳地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84.03——1985.05,河南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干事;

1985.05——1991.05,河南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副处长;

1991.05——1994.06,河南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1994.06——1996.03,河南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处长;

1996.03——1997.11,商丘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1997.11——1998.05,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8.05——2001.06,商丘市委副书记(其间:1999.03——1999.07,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二班学习);

2001.06——2003.02,商丘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其间:2001.09——2003.07,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3.02——2008.01,商丘市委书记(其间:2003.09——2005.07,中央党校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

2008.01——2008.03,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商丘市委书记;

2008.03——2009.03,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9.03——2012.07,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2012.07——2013.01,河南省委常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河南省综治委副主任,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2013.01——2013.02,河南省委常委;

2013.02——2016.01,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01——2016.05,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8]

2016.05——2018.01,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担任职务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八次党代会代表,第八届河南省委委员,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10]

任免信息

2016年1月31日下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选举刘满仓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6]

接受调查

2024年10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11]

开除党籍

2025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12]

经查,刘满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贪婪腐化,退而不休,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土地整治、房地产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12]

刘满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满仓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12]

依法逮捕

2025年4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刘满仓作出逮捕决定。[4]

提起公诉

2025年8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满仓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满仓利用担任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商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商丘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担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5]

公开宣判

2026年6月30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刘满仓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刘满仓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8年,被告人刘满仓利用担任商丘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商丘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商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商丘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长,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1997年至2024年,刘满仓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亿余元。2019年至2024年,刘满仓退休后利用曾担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整治项目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0亿余元。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满仓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满仓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亦应依法惩处,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中均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3]

参考资料 12

  1.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当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澎湃新闻
  2.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接受审查调查 — 今日头条-央视新闻
  3.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 今日头条·新华社
  4. 刘满仓被逮捕 — 人民日报
  5. 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满仓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 新华社
  6.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当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澎湃新闻
  7. 历史沿革 — 南阳市人民政府
  8. 河南省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央视网
  9. 刘满仓兼任河南省委政法委书记 毛超峰不再担任(图/简历) — 共产党员网
  10.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共935名) — 今日头条-大河网
  11.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12.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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