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波,于1919年出生,河南尉氏人。他早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是民商法学家、著名法学家、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及哈佛大学研究员。[1]
学术成就
刘清波的代表作品有《刑法概论》《中共宪法论》《国法与新潮》《寃狱赔偿法》《商事法新论》《现代法学思潮》《中国大陆司法制度》《社会主义国家法制》等。
参考资料 1
- 【名词解释】刘清波 — 刷刷题
刘清波,于1919年出生,河南尉氏人。他早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是民商法学家、著名法学家、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及哈佛大学研究员。[0]刘清波的代表作品有《刑法概论》《中共宪法论》《国法与新潮》《寃狱赔偿法》《商事法新论》《现代法学思潮》《中国大陆司法制度》《社会主义国家法制》等。
刘清波,于1919年出生,河南尉氏人。他早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是民商法学家、著名法学家、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及哈佛大学研究员。[1]
刘清波的代表作品有《刑法概论》《中共宪法论》《国法与新潮》《寃狱赔偿法》《商事法新论》《现代法学思潮》《中国大陆司法制度》《社会主义国家法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