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祥,男,汉族,1975年1月出生,内蒙古武川人,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程硕士。[1]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3][4][1]
人物履历
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九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5]。
2021年12月,任包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2]
2022年2月,任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3]
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4]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
任免信息
2020年6月28日,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2020年8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命:刘永祥为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21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刘永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5]
2021年12月30日,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刘永祥为包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2]
2022年2月14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永祥为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3]
2024年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19名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进行公示。其中,刘永祥拟任盟市党委副职。[1]
2025年2月28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永祥因职务调整,辞去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6]
参考资料 6
- 包头市副市长刘永祥已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今日头条-澎湃新闻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 包头人大
- 包头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当选名单 — 今日头条-通辽发布
- 市政府领导 — 包头市人民政府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 今日头条+通辽发布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永祥辞职请求的决定 — 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