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希,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正文
2015年8月24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时培伟宣布了省委关于公司改建后领导班子的任职决定:由刘正希同志任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1]。
参考资料 1
- 省委组织部来公司宣布干部任职决定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刘正希
刘正希,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2015年8月24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时培伟宣布了省委关于公司改建后领导班子的任职决定:由刘正希同志任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0]。
刘正希,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15年8月24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时培伟宣布了省委关于公司改建后领导班子的任职决定:由刘正希同志任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