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康,生年不详,他是第二任山阳公,公元234—285年在位,在山阳公位51年。[1]
刘康是汉献帝刘协的嫡长孙,在刘协去世后,因皇太子刘冯早逝,故由刘康嗣袭为第二任山阳公。西晋建立后,刘康继续担任山阳公,朝廷还赐山阳公刘康、安乐公刘禅子弟一人为驸马都尉。此外,朝廷还增置了山阳公国相、郎中令、陵令等职务。刘康在位51年后,于晋太康六年(285年)去世,其子刘瑾继承山阳公之位。[1][2]
人物生平
曹魏取代汉以后,汉献帝被曹丕封为山阳公,食邑万户,沿用天子礼乐。汉献帝做了十四年山阳公后,于魏明帝青龙三年(235年)二月去世。汉献帝长子刘冯早死,因此其长孙刘康袭爵为第二世山阳公。司马氏取代曹魏以后,刘康仍为山阳公,泰始四年(268年)二月庚子日,朝廷增置山阳公国相、郎中令、陵令、杂工宰人、鼓吹车马各有差。[3]直到晋武帝司马炎的太康六年(公元285年)去世,总计刘康在山阳公之位五十一年。
祖父
刘康的祖父是汉孝献帝刘协,汉朝灭亡后,刘协称为曹魏山阳公。[4]
袭爵子孙
山阳公刘康去世后,其长子刘瑾袭爵为第三世山阳公,在位四年,晋武帝太康十年(289年)去世。
山阳公刘瑾去世后,其长子刘秋袭爵为第四世山阳公,在位20年,晋怀帝永嘉三年(309年),在“五胡乱华”的“永嘉之乱”中被杀,山阳国除。
后代东渡
参考资料 4
- 四代山阳公小传 — 焦作山阳区人民政府
- 参考 2
- 参考 3
- 参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