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应箕

刘应箕

刘应箕(1513年—?年),字维南,号平川,四川重庆府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他在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成为进士,历任余姚知县、阳和兵备等职务,最终官至副都御史,担任大同巡抚。刘应箕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七十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会试第二百五十六名,第三甲第六十二名进士。授浙江余姚县知县。历任浙江按察司佥事、布政司左参议、按察副使、右参政,四十四年被革职为民。隆庆初以荐起为陕西按察司副使,四年三月调任山西,整饬沿边兵备兼理屯田诸务,五年(1571年),代方逢时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万历元年(1573年)七月,以言官交章论劾,令回籍听勘,十二月因违例奏辩,丑诋言官,无人臣礼,被革职为民。俺答封贡,应箕适逢其事,与总督王崇古共同处理了封贡事宜,并亲赴市场,参加了开市大典。

刘应箕(1513年—?年),字维南,号平川,四川重庆府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他在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成为进士,历任余姚知县、阳和兵备等职务,最终官至副都御史,担任大同巡抚。

人物经历

刘应箕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七十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会试第二百五十六名,第三甲第六十二名进士。授浙江余姚县知县。历任浙江按察司qiān事、布政司左参议、按察副使、右参政,四十四年被革职为民。隆庆初以荐起为陕西按察司副使,四年三月调任山西,整饬沿边兵备兼理屯田诸务,五年(1571年),代方逢时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万历元年(1573年)七月,以言官交章论劾,令回籍听勘,十二月因违例奏辩,丑诋言官,无人臣礼,被革职为民。俺答封贡,应箕适逢其事,与总督王崇古共同处理了封贡事宜,并亲赴市场,参加了开市大典。

主要作品

刘应箕有《款塞始末》一卷,记述“隆庆和议”及与蒙古右翼诸部建立通贡互市关系的经过。《明史·艺文志》有著录。

家族

刘应箕的曾祖父是刘仲英,祖父是刘伯全,父亲是刘翱,母亲是杨氏。他的妻子是曹氏,他有两个弟弟,分别是刘应毕和刘应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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