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逌(1720年-1806年),字叙臣、叔达,号灵溪,是清代壮族教育家和政治人物。他自幼聪颖好学,博闻强记。[1]在雍正二十年(1734年)的县试中,他考取了案首,进入学宫继续攻读。乾隆六年(1741年),他考选贡生。乾隆九年,他参加广西乡试中解元(第一名)。乾隆十三年,他上京参加殿试,赐进士及第,并被选为翰林院清书庶吉士,分派学习清书(满文)。次年,他以奉养为由请假归籍,乾隆十九年再度回到京城,继续翰林院的学习。乾隆二十二年,他散馆,授翰林院编修。然而,由于翰詹大考成绩不佳,乾隆二十三年被勒令休致。归籍后,他先在隆安县驮厚村办私塾,后在家乡葛阳社学授徒,不久被思恩府聘为阳明书院长。二十八年,他主讲浔州(今桂平)府浔阳书院。四十年,他掌教桂林秀峰书院,四十三年冬离职,嘉庆元年再度出任秀峰书院山长。嘉庆六年,他主讲宾州(今宾阳)书院。刘定逌著有《论语讲义》《四书讲义》《三难通解训言》《读书六字诀》《刘氏族谱》《刘灵溪诗稿》等著作。[2][3]
人物简介
人物生平
刘定逌在清朝雍正十二年(1734年)参加应县考试,获得了第一名,并进入学宫继续学习。到乾隆六年(1741年),他被选为贡生。乾隆九年,他参加广西乡试,获得解元。乾隆十三年,他来到京城参加殿试,获得了进士及第的称号,并被授予翰林院编修职务。
然而,由于刘定逌拒绝向和珅的奉承,而只是行拱手礼,这让和珅非常不满。和珅随后以刘定逌在大考中的表现不如规定为由,陷害他,使他受到弹劾,被迫回到家乡。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刘定逌带着大量书籍返回家乡,时年37岁。
离开京城后,刘定逌首先在隆安县驮厚村开办私塾,之后在家乡葛阳社学授徒谋生。不久后,他被思恩府聘为阳明书院的院长。乾隆二十八年,他主讲浔州府的浔阳书院(现今桂平)。乾隆四十年,他掌教桂林的秀峰书院。
嘉庆六年(1801年),他主讲宾州(今宾阳)的书院。在长期的教学中,他培养了大量的人才。嘉庆九年(1804年),广西举行乡试后,特别邀请84岁高龄的刘定逌重新参加鹿鸣宴。由于他曾在乾隆九年乡试中获解元,时人对他极为尊重。广西巡抚张百龄为他手书了“玉清尊宿”四字,以示尊敬。广西学政帅承瀛也即席赋诗两首,表彰他在培养人才方面的贡献。
嘉庆十一年(1806年),刘定逌去世,享年86岁。[1]
人物作品
刘定逌著有《论语讲义》《四书讲义》《三难通解训言》《读书六字诀》《刘氏族谱》《刘灵溪诗稿》等著作。
此外,他还撰写了《重修灵水庙碑记》《移建葛圩隘碑记》《重修武缘县忠义祠碑记》《罗衣古寺碑记》等几篇短文及数十首诗歌。
人物影响
刘定逌在桂林秀峰书院期间,制定了《秀峰书院学规》,并撰写《“三难”通解训言》悬于书院讲堂,作为学生行动准则长达百年之久。这些举措对书院的教学和学生品德的培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人物评价
纪念
参考资料 3
- 刘定逌与葛阳文昌阁 — 志说南宁
- 刘定逌 — 南宁地情网
- 八桂古代清官廉吏|刘定逌 不畏强权 造福桑梓 — 广西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