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季青

曾任杭州市救济总会主席

刘季青(1910~1972),男,曾用名刘子举、刘万钧。1910年11月出生于山东菏泽刘坊村。曾任杭州市救济总会主席、杭州市石涑茶场场长、杭州市大观山果园场长等职。[0]

刘季青(1910~1972),男,曾用名刘子举、刘万钧。1910年11月出生于山东菏泽刘坊村

曾任杭州市救济总会主席、杭州市石茶场场长、杭州市大观山果园场长等职。[1]

人物生平

1937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

1937年6月,在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七团一营任战士、副营长。

193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2年1月,调任长山县县长、渤海区各救总会、参议会秘书等职。

1942年2月,任清河区垦沾土地整理委员会主任。

1943年4月,刘季青调任垦利县土地局局长。

1944年9月,任垦利县县长兼任垦利县大队大队长。

1945年5月,兼任垦利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

1946年4月,调任山东省河务局秘书处主任。后历任济阳县县长、渤海区第二专署副专员、浙江省杭州市法院院长、杭州市人委秘书长、杭州市救济总会主席、杭州市石涑茶场场长、杭州市大观山果园场长等职。

1972年病逝。

参考资料 1

  1. 历史人物 刘季青 — 东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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