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利,男,出生于1962年,辽宁省兴城市人。他在1985年获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后于1997年在南京大学取得中国古代文学硕士学位,并于2002年在浙江大学获得中国古代文学博士学位[1]。自2003年1月起,刘天利在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担任副教授职务[2]。
学术经历
刘天利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魏晋南北朝、唐宋文学以及宋元明理学诗歌。他专注于研究狂狷文人的精神个性及其对文学转型的影响,并尝试将西方文化的视角融入其中,跨越多个学科,旨在全面理解中国文化并将其与现代思想联系起来。他的研究成果已发表在国内外期刊上,共计超过20篇文章,其中包括:
- 在《浙江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发表的文章《略论〈二十四诗品〉的意象批评模式》
- 在《中国韵文学刊》2004年第3期发表的《论邵雍诗歌的乐主题》
- 同样在《中国韵文学刊》2006年第3期发表的《中唐寓言诗的繁荣与特点》
- 在《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发表的《嵇康、阮籍的精神个性与文学风格》
- 在《中国文学研究》2008年第2期发表的《汉末狂士孔融、祢衡的精神个性与文章风格》
- 在《孔孟月刊》(台北)2008年6月发表的《简论朱熹的理趣诗》[3]
- 在《国文天地》(台北)2009年4月发表的《中国古代酒徒类型的演进》
- 在《孔孟学报》(台北)2010年9月发表的《战国狂士孟子、庄子的精神个性与文章形态》
教育教学
参考资料 3
- 刘天利 — 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 2018年师资队伍简介 — 大连老干部工作
- 简论朱熹的理趣诗 — 道客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