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伦波,男,汉族,重庆渝北人,1969年1月生,市委党校研究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重庆市巴南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1][2][3][4]
2025年12月,刘伦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4]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7,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生。
1990.07--1991.07,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户籍科民警。
1991.07--1992.05,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户籍科科员。
1992.05--1994.05,重庆市九龙坡区分局石坪桥派出所锻炼。
1994.05--1994.07,重庆市九龙坡区分局户籍科科员。
1994.07--1994.08,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政治处科员。
1994.08--1997.01,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
1997.01--1997.08,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政治处副主任(副科职)。
1997.08--1999.03,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政治处副主任(副科职,主任科员)。
1999.03--2002.11,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政治处主任(正科职)。
2002.11--2006.04,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政治处主任(副处职)。
2006.04--2007.11,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政治处主任(副处职)。
2007.11--2010.01,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干部处副处长(副处职)。
2010.01--2012.05,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党总支委员、绩效考评处处长。
2012.05--2013.11,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党总支委员、警务训练处处长(正处职)。
2013.11--2016.09,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党总支委员、副主任(正处职)。
2016.09--2018.12,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党总支书记、副主任。
2018.12--2020.04,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政委。
2020.0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
任免信息
2022年1月12日,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刘伦波为巴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6]
审查调查
2025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重庆市巴南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刘伦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重庆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依法双开
2025年12月,据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巴南区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刘伦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伦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上蜕化变质,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接受巡察时唆使下属说假话报假情,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贪婪无度,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伦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伦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4]
参考资料 6
- 刘伦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 重庆市巴南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刘伦波接受审查调查 — 界面快讯-今日头条
- 参考 3
- 巴南区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刘伦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 今日头条
- 刘伦波,任上被查 — 澎湃新闻
- 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 刘永全当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贾晖当选区人民政府区长 — 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