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中伯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

刘中伯

刘中伯,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四川仪陇人,在职硕士研究生,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曾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26年8月,刘中伯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

刘中伯,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四川仪陇人,在职硕士研究生,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曾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3][1]

2026年8月,刘中伯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3][1]

人物履历

1981.09—1986.01 四川省仪陇县大华乡干部

1986.01—1990.02 四川省仪陇县回春镇党委副书记(1985.08—1988.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0.02—1993.07 四川省仪陇县来苏乡党委书记(其间:1991.02录用为干部)

1993.07—1995.08 四川省仪陇县回春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5.08—1997.05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997.05—2001.08 四川省仪陇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其间:1998.03—1998.06四川省委党校第5期中青班学习;1998.09—2000.06四川大学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0.03—2000.05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干部进修班学习)(1995.08—1997.12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8—2002.10 四川省南充市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10—2002.12 四川省蓬安县委书记

2002.12—2006.10 四川省蓬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 2004.03—2004.07中央党校进修部第8期县<市>委书记进修班学习;2004.09—2006.07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1.09—2003.07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6.10—2012.11 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2008.09—2011.06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12.11—2013.01 四川省招商引资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01—2016.06 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14.03兼任四川省重大引进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06—2022.03 四川省宜宾市委书记

2022.03—2023.01 四川省委党建领导小组副组长

2023.01—2026.02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2][3]

担任职务

党的十九大代表[4],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5],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6],四川省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8],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9],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10],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022年6月增补)。[11]

任免信息

2016年6月,宜宾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会议宣读四川省委决定:刘中伯任中共宜宾市委委员、常委、书记。[12]

2021年10月,中国共产党宜宾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委常委会。刘中伯当选为市委书记。[13]

2022年3月,四川省委决定:刘中伯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宜宾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14]

2023年1月,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刘中伯任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15]

审查调查

2026年2月,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中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

依法双开

2026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中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1]

经查,刘中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党的政治规矩,离任后仍插手干预原任职地区事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原则缺失,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工作调动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违规为他人谋利并要求他人为本人和亲属安排高档宴请;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私德不修,贪图享乐,大搞家族腐败;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1]

刘中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中伯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1]

参考资料 15

  1.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中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今日头条
  2. 宜宾五届市委常委简历(书记刘中伯 副书记杜紫平、邓正权) — 中国经济网
  3.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刘中伯接受审查调查 — 界面快讯-今日头条
  4. 四川省选举产生73名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名单) — 中国网
  5.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 中国青年网
  6.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 人民网
  7.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共887名 名单公布 — 封面新闻-百家号
  8.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 四川省人民政府
  9. 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名单 — 今日头条-四川观察
  10.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 四川观察-今日头条
  11. 刘中伯被增补为十二届四川省政协委员 — 四川省情网
  12. 刘中伯任四川宜宾市委书记,副省长王铭晖不再兼任 — 澎湃新闻
  13. 刘中伯当选宜宾市委书记 — 今日头条-四川观察
  14. 方存好同志任中共宜宾市委书记 — 宜宾市人民政府
  15.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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