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娜,女,是南山集团旅游公司的员工。2011年10月因救助受伤女子而不慎被过往汽车撞断了腿,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刁娜被撞断的右腿逐渐愈合。随后,刁娜的事迹流传开来,被称为龙口“最美女孩”。2011年11月10日,刁娜被授予“烟台市三八红旗手”、“龙口市三八红旗手”和“龙口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此外,龙口市政法委、龙口市委宣传部正在按程序为刁娜申报“见义勇为”奖和“道德模范”称号。11月28日,团省委授予刁娜“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2013年9月26日被评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
早年经历
1988年5月生。[1]
工作经历
山东省烟台市南山国际旅行社龙口分社业务部副经理。
人物轶事
刁娜,26岁,烟台市南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因舍身救人,被称为龙口“最美女孩”。
烟台龙口女孩刁娜,路遇被撞伤者时,她立即与丈夫一起下车施救,营救过程中,由于天黑路滑,一辆轿车躲闪不及,自己也不幸被过往汽车撞断了腿,刁娜的事迹一传开,立刻被大伙誉为“龙口最美女孩”。
做客搜狐
记者:如果以后你的腿行动不方便了,你觉得值吗?毕竟帮助的是个陌生人.
刁娜:腿受伤了,还可以康复,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我觉得值,毕竟我没大碍!
记者:.当时是怎么想的?不害怕吗?
刁娜:后怕了,当时没害怕。就是想下去救她,不想让小悦悦的事件悲剧重演!
记者:有没有想过自己小小的举动会受到这么多人的关注?
刁娜:完全没有想到!我希望会有所改变!让世界充满爱!
记者:你在救人的瞬间想的是什么啊?
刁娜:不想让她死!
救人
2011年10月23日傍晚5点多钟,她和爱人隋美正开车经过龙口市通海路富龙搅拌站附近时,看见前方一名年轻女子倒在路中,头上、身上都是血,显然是被车撞伤。这里往来车辆很多,过往的司机一不留神很可能会再次撞到这位女子。担心女子会有危险,刁娜和爱人隋美正立即下车营救。两人站在受伤女子前方,打手势、喊话,指挥过往的车辆绕开受伤女子,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在指挥的过程中,一辆飞驶而过的小轿车躲闪不及,车辆反光镜将刁娜挂倒。经医院诊断,刁娜右小腿两处骨折,其中一处是粉碎性的。一条腿,换来了一条命,面对感激和赞扬,刁娜说,我只是不想让小悦悦的悲剧重演,只是希望世间从此没有小悦悦。
经过半个多月治疗,刁娜被撞断的右腿正逐渐愈合,看上去仍是伤痕累累。她说,现在使不上劲,只能拄着拐杖慢慢锻炼,不过,“一条腿换一条命,值!”
医院看望
此外,烟台市政法委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逄秀国到医院探望刁娜,并送去慰问金。眼下,龙口市政法委、龙口市委宣传部正在按程序为刁娜申报“见义勇为”奖和“道德模范”称号。各级领导在探望刁娜的同时,与医院进行沟通,希望医院精心治疗,以最大的努力保证刁娜早日康复。同时他们还与南山集团相关负责人沟通,希望公司能对刁娜的工作予以关照,根据身体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社会活动
2014年1月30日出席中央电视台马年春节联欢晚会特邀嘉宾。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 1
- “最美龙口”品牌不断擦亮一座好人涌动之城已然呈现 — 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