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生春,现任中国共产党湖南农业大学第九届委员会、湖南农业大学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
人物履历
凌生春,汉族,1965年4月出生,湖南衡阳人,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高级审计师,湘潭大学兼职教授,湘潭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客座教授。现任长沙师范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联系艺术设计系。
主要研究方向为审计理论。在《中国审计》、《审计研究》等公开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的思考》获2005年全国审计系统优秀审计论文二等奖,多篇论文获全省审计系统优秀论文一、二等奖。任副主编的专著1本,参编书籍5本。为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指南》起草组成员,目前正牵头组织省科技厅重点课题《湖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评价体系研究》和湖南省社科院国情咨询与决策研究重点课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研究》。审计署培训师资,省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委,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理事,湖南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省优秀审计项目评委、省审计学会优秀论文评委、省内审协会优秀论文评委。
2021年1月22日,中国共产党湖南农业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凌生春为中国共产党湖南农业大学第九届委员会、湖南农业大学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
工作职责
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室、党委督查室、省监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协助校长分管审计工作,联系经济学院、教育学院。[2]
参考资料 2
- 湖南农业大学举行第九次党代会 11人当选新一届党委委员_科教.文卫 — _湖南频道
- 湖南农业大学-走进农大-领导班子 — 湖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