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大清光绪三十二年,日本明治39年,1906年 9月1日关东都督府于旅顺成立,旧址位于旅顺口区友好路59号。前关东总督大岛义昌(日本语: おおしま よしまさ)任关东都督府都督,其职责为“掌握管辖关东州,保护管理南满铁路的有关事务”。关东都督处理外交事务时,受外务大臣的监督;处理军政事务时,受陆军大臣的监督;处理有关作战事宜和军队教育问题时,分别受参谋总长和教育总监的监督。因此,关东都督府成立后,集军政大权于一身的关东都督同外务省等各有关部门之间,因争夺权势而经常发生矛盾。

部门设置
关东都督府成立以后,根据《关东都督府法》,建立了隶属于关东都督府的关东州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
关东都督府下设陆军和民政两部,陆军部统率派驻在东北各地的日本军队,民政部掌管关东都督府辖区内除军事事务以外的一切行政事务。
民政部统辖大连、金州、旅顺3个民政署,以民政署长为行政区的地方行政长官。因金州行政区较大,金州民政署又细分为普兰店、貔子窝2个民政支署。1908年10月,金州民政署降为民政支署,隶属大连民政署。普兰店、貔子窝民政支署降为出张所,隶属金州民政支署。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 2
- 日俄战争后日本曾占辽东半岛 将其更名"关东州" — 人民网
- 1917-2017 旅顺博物馆100岁了 — www.nch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