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新论

公司法新论

《公司法新论》[0]探讨了我国公司的法定资本制实施情况。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其社会影响,公司法对其采用了严格的一次发行、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相比之下,有限责任公司也采用法定资本制,但具体内容有所不同。通过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定资本制的比较研究,发现有些地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能采用授权资本制或折衷资本制。[1]《公司法新论》讲述了:我国实行的是一次发行、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而对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社会影响力强,为保证资本充足,公司法仍规定了严格的法定资本制。这说明,尽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实行的法定资本制,但其内容却是有所不同的。沿循这一思路,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资本制运用情况的比较、检讨后发现,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是有所区别的,前者实行法定资本制,后者实行授权资本制或是折衷资本制。[2]

《公司法新论》[1]探讨了我国公司的法定资本制实施情况。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其社会影响,公司法对其采用了严格的一次发行、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相比之下,有限责任公司也采用法定资本制,但具体内容有所不同。通过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定资本制的比较研究,发现有些地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能采用授权资本制或折衷资本制。[2]

书籍简介

《公司法新论》讲述了:我国实行的是一次发行、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而对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社会影响力强,为保证资本充足,公司法仍规定了严格的法定资本制。这说明,尽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实行的法定资本制,但其内容却是有所不同的。沿循这一思路,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资本制运用情况的比较、检讨后发现,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是有所区别的,前者实行法定资本制,后者实行授权资本制或是折衷资本制。[3]

参考资料 3

  1. 公司法新论
  2. 公司法新论 — dushu
  3. 书籍简介 — 豆瓣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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