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史

清朝官员

修史,历史人物,中国清朝官员。[0][1]根据《重修台湾省通志》记载,他在1758年,接替前任官员陈鹏程,于台湾担任彰化县儒学训导,[2]主要为负责教育方面的事务,品等为从七品。他的继任官员为林虎榜。

修史,历史人物,中国清朝官员。[1][2]

根据《重修台湾省通志》记载,他在1758年,接替前任官员陈鹏程,于台湾担任彰化县儒学训导,[3]主要为负责教育方面的事务,品等为从七品。他的继任官员为林虎榜

正文

前任:

陈鹏程

彰化县儒学训导

1758年上任

继任:

林虎榜

参考资料 3

  1. 参考 1
  2. 参考 2
  3. 参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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