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美华,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浙江东阳人,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
2021年12月29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原一级巡视员何美华受贿案,对被告人何美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1]
人物履历
曾任金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婺城党工委副书记,金华市委副秘书长、婺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华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金华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党组成员,金华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杭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杭州钱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系第十二届杭州市委委员、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2]
任免信息
人物事件
2021年3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何美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
2021年9月,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原一级巡视员何美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
2021年9月,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原一级巡视员何美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何美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4]
2021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原一级巡视员何美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
2021年12月29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原一级巡视员何美华受贿案,对被告人何美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对何美华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贿赂款人民币一千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1]
参考资料 5
- 受贿超四千万元,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原一级巡视员何美华获刑十年半 — 新京报
-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何美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日头条
-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何美华接受审查调查|界面新闻 · 快讯 — 界面新闻 · 快讯
- 检察机关对何美华、褚孟形、程同海、廖向杰决定逮捕 — 今日头条-中国新闻网
- 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何美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