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经历
曾就读于香港圣约瑟书院,1963年毕业于香港大学建筑工程系,获得学士学位。
何承天曾任香港建筑师学会副会长、会长,房屋委员会委员、城市设计委员会委员,土地及建设咨询委员会委员。
1985年出任基本法咨委会委员。1986年被委为太平绅士。1987年获委为立法局议员,届满后再获委任。1991年改由功能组别出选,再任立法局议员;同年又被委任为行政局议员。
他还是英联邦建筑师登记委员会注册建筑师,美国建筑师登记委员会注册建筑师。又为启联资源中心成员。1992年退出行政局。曾任香港建筑师学会副会长、会长。
现任房屋委员会委员, 城市设计委员会委员,土地及建筑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太平绅士。1991年获O.B.E.勋衔,1999年获港府授予因紫荆星章。
何承天在立法会的投票记录中,赞成废除两个民选市政局,具体投票记录在《提供市政服务(重组)条例草案》投票记录的第176页。
![何承天[香港建筑师]](http://img.lnstzy.cn/p3-sdbk2-media.byteimg.com/tos-cn-i-xv4ileqgde/548e048d170948ffbbaf0abf72492bb3~tplv-xv4ileqgde-image.image.w400.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