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兵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何兵

何兵,男,出生于1964年,安徽省巢湖县人。[0]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1985年至1988年,何兵在安徽省肥东县团委任职。1988年,何兵考取律师资格。1989年1990年,何兵在肥东县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开始了法律职业生涯。1990年9月,何兵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93年,何兵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同年,何兵在深圳工作。[3][1]1998年,何兵被评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0]2001年,何兵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2005年2月至5月,何兵应瑞典隆德大学之邀,访问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北欧四国,考察纠纷解决机制。2006年2月,何兵应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之邀,访学。2012年4月17日,其在微博上爆料称高龄奶牛靠激素产奶,引起网友普遍关注。[0][4]2013年1月25日,何兵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5]2015年10月18日,何兵在腾讯《大家》上发表了文章《司法制度:美国不是好榜样》。[6]2016年,何兵发布了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写作的《监狱里走出的掘墓人》一文。[7]2021年6月何兵受聘为巢湖学院特聘教授。[8]2023年4月7日,何兵参加蓟门决策论坛第124期“庭辩的理性与激情”。[9]

何兵,男,出生于1964年,安徽省巢湖县人。[1]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3]

1985年至1988年,何兵在安徽省肥东县团委任职。1988年,何兵考取律师资格。1989年1990年,何兵在肥东县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开始了法律职业生涯。1990年9月,何兵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93年,何兵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同年,何兵在深圳工作。[4][2]1998年,何兵被评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1]2001年,何兵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2005年2月至5月,何兵应瑞典隆德大学之邀,访问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北欧四国,考察纠纷解决机制。2006年2月,何兵应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之邀,访学。2012年4月17日,其在微博上爆料称高龄奶牛靠激素产奶,引起网友普遍关注。[1][5]2013年1月25日,何兵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6]2015年10月18日,何兵在腾讯《大家》上发表了文章《司法制度:美国不是好榜样》。[7]2016年,何兵发布了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写作的《监狱里走出的掘墓人》一文。[8]2021年6月何兵受聘为巢湖学院特聘教授。[9]2023年4月7日,何兵参加门决策论坛第124期“庭辩的理性与激情”。[10]

主要作品有《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主编)等教材、专著类7部。《行政权力的结构与解构——一个个案解析》《永不松懈》《人民陪审员:我的经验与感悟》等论文类70余篇。并于2002年,何兵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1]

人物经历

何兵出生于1964年。[1]1985年至1988年,何兵在安徽省肥东县团委任职。1988年,何兵考取律师资格。1989年1990年,何兵在肥东县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开始了法律职业生涯。1990年9月,何兵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从刘家兴教授研习民事诉讼法,兼习刘教授的四川方言。1993年,何兵毕业于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获得硕士学位。同年,何兵在深圳工作,先后在福田实业总公司、沙河高尔夫球会、平安保险总公司任职。1994年至1998年,何兵在山东烟台大学法律系任教,兼黄海律师事务所律师。[4][2]

1997年,何兵考北大法学院的博士,考的是民法,成绩过了,却没名额,就想转到行政法学,投靠到姜明安门下。[11]1998年,何兵被评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1]同年,何兵考取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生,从姜明安教授习行政法,兼习姜教授的湖南方言。[4]2001年,何兵毕业于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获得博士学位。[2]2002年,何兵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2005年2月至5月,何兵应瑞典隆德大学之邀,访问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北欧四国,考察纠纷解决机制。2006年2月,何兵应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之邀,访学。2007年9月,何兵应韩国庆北大学之邀,讲学。[1]

2009年11月25日晚,何兵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治天下,学问古今”系列讲座,何兵为该校研究生带来了题为“思想与表达——法律文章漫谈”的讲座。[12]2011年,何兵接受中国网访谈,何兵观点为车轮社会问题一堆。[13]2012年4月17日,其在微博上爆料称高龄奶牛靠激素产奶,引起网友普遍关注。[1][5]2013年1月25日,何兵参加民网强国论坛,以“官员是否应该公开财产”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6]2015年10月18日,何兵在腾讯《大家》上发表了文章《司法制度:美国不是好榜样》,将美国司法制度从律师、警察、判例法、监狱等方面批判了一番,历数了其中种种弊端,并剑指美国的法院制度,指出中国的司法改革不应以美国为榜样等内容。[7]2016年,何兵授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写《监狱里走出的掘墓人》,次日首发腾讯网。[8]2021年6月受聘为巢湖学院特聘教授。[9]2023年4月7日,何兵参加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刘皇发报告厅举行的蓟门决策论坛第124期“庭辩的理性与激情”。[10]2023年7月,何兵对《在自杀现场起哄滋事,应予法律制裁》发表评论。[14]

研究领域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宪法等。[2]

教授课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案例研习、国家赔偿法。[2]

社会任职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
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委员[2]

教材与专著类

书籍出版社出版时间
《法治变革中国》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12
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北京大学2007-02
行政法案例研习》全国高等教育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06
《利害的分配——我们身边的法律》上海三联出版社2005-06
《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01
《行政执法与行政程序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01
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法律出版社2002-01
以上参考:[2]

论文

论文报刊发表时间《风物长宜放眼量》《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典礼上的讲话》2017年6月1日《美国警察的军事化及后果》《行政法学研究》2017年第4期《国将兴必赏谏臣》《廉政瞭望(上半月)》2016年第5期《监狱里走出的掘墓人》《腾讯大家》2016年1月2日《美国总统的政治演讲水平》《腾讯大家》2015年12月8日《美国陪审制度衰落后的司法噩梦》《腾讯大家》2015年11月16日《美国人为什么越来越胖》《腾讯大家》2015年11月2日《被律师绑架的美国司法江湖》《腾讯大家》2015年10月14日《美国警察一年杀死多少人》《腾讯大家》2015年8月11日《美国“严打”的教训》《腾讯大家》2015年7月25日《“狗头金”之争,精美的石头不是矿》《法律与生活》2015年第3期《改革要从司法突破》《炎黄春秋》2014年第12期《瑞典人怎么消除腐败?》《党的生活(黑龙江)》2014年10期《反腐如何破局》《同舟共进》2013年第6期《最高法院曾经的“右派”》《21世纪》2013年第5期《他们走在微博上》《南方周未》2011年12月9日《孔子在哪里》《南方周未》2011年11月25日《刁民其实是政府的好学生》《南方都市报》2011年9月11日《警惕社会“diāo堡化”》《同舟共进》2010年第12期《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知识分子》《新京报》2010年11月23日《繁荣必然带来稳定吗》《同舟共进》2010年第11期《让一部分人闲下来》《上海采风》2010年第8期《云南省昆明市“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研究”》《新世纪地方政府改革:典型巡礼与实证研究》2010年第5期《发展不是唯一的硬道理》《民主与科学》2010年第4期《最高法院为什么越来越大》《新京报》2009年3月28日《公众的判断是滋养法官的泥土》《新京报》2009年12月5日《法院不能排斥媒体》《新京报》2009年12月5日《违法使用枪械,国家应该赔偿》《南方都市报》2009年2月17日《请领导们认真作报告》《南方都市报》2009年3月14日《为何司法人员总希望他人早死》《南方都市报》2009年4月5日《唯有制度改革能救“唐福珍”们》《南方都市报》2009年12月7日《给企业贴“脸”值得商què》《南方都市报》2009年1月24日《请打通人大代表的民意渠道》《南方都市报》2009年2月4日《什么都不可靠,我们无处可逃》《南方都市报》2009年2月25日《警察亮枪应推定为公民行为》《南方都市报》2009年2月19日《治王帅的罪于法无据》《南方都市报》2009年4月14日《网络实名制违反法律规定》《南方都市报》2009年5月5日《唐太宗的干部政策》《南方都市报》2009年4月19日《不能用权威打压言论》《南方都市报》2009年6月14日《唐朝的柯克们》《南方都市报》2009年8月30日《牢头狱霸的今与昔》《南方都市报》2009年3月8日《摊贩合法化:保护穷人就是保护社会》《北京青年报》2009年2月24日《穿法袍:装神弄鬼的形式主义》《南方都市报》2009年3月16日《保护举报人关键在于能否清除“吴敬中”》《南方周末》2009年5月6日《解决纠纷:从动员干部到动员群众》《人民法院报》2009年9月16日《深圳机场拾金案:拾金而昧,法当何罪?》《南方都市报》2009年5月25日《宽容对待小摊贩应对就业难》《法制日报》2009年3月5日《贞观政要》《人民法院报》2009年2月7日《司法改革应落实人民性(上)》《南方日报》2008年11月1日《张某诉民政局请求确认继母婚姻无效案》《人民法院报》2005年9月12日《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定性》《人民法院报》2005年8月29日《权力的结构与解构――一个个案解析》《中国法学》2005年第6期《司法的职业化与民主化》《法学研究》2005年第6期《如何对待教授们课堂上的错误言论》《法制日报》2005年5月12日《公产致害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报》2005年4月22日《从专业课程设置析大学自治与政府管制》《行政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主官截断,幕友辅助》《人民法院报》2005年1月24日《无讼是求,教化为先》《人民法院报》2005年1月7日《权力是如何向市场渗透的》《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4期《政府没有判断合同效力的权力》《南方都市报》2003年11月28日《法官的看家宝刀——推定》《法制日报》2003年11月27日《野蛮拆迁者的蛮劲从哪里来?》《检察日报》2003年11月25日《校园不是特权者恣意的乐园》《法制日报》2003年10月30日《婚宴上坐着居心测的人》《法制日报》2003年10月9日《法律的雷池不容逾越》《人民法院报》2002年5月1日《个案监督质疑》《人民法院报》2002年4月1日《法官:带枷锁舞者》《法制日报》2002年4月1日《冥河对岸怨屈的月光》《法制日报》2002年4月1日《被唾沫淹没的法律》《法制日报》2002年1月1日《纠纷解决机制之重构》《中外法学》2002年第1期《论行政解决民事纠纷》《行政法论丛》2002年第1期《张某诉民政局请求确认继母婚姻无效案》《人民法院报》2005年9月12日《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定性》《人民法院报》2005年8月29日《权力的结构与解构――一个个案解析》《中国法学》2005年第6期《司法的职业化与民主化》《法学研究》2005年第6期《如何对待教授们课堂上的错误言论》《法制日报》2005年5月12日《公产致害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报》2005年4月22日《从专业课程设置析大学自治与政府管制》《行政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权力是如何向市场渗透的》《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4期《政府没有判断合同效力的权力》《南方都市报》2003年11月28日《法官的看家宝刀——推定》《法制日报》2003年11月27日《野蛮拆迁者的蛮劲从哪里来?》《检查日报》2003年11月25日《校园不是特权者恣意的乐园》《法制日报》2003年10月30日《婚宴上坐着居心叵测的人》《法制日报》2003年10月9日《法律专家意见书:施向法庭的无影神掌》《法制日报》2003年9月11日《最大的危险是激起公愤》《法制日报》2003年9月4日《法院外纠纷解决机制之重构——民间调解篇》《法制日报》2003年8月29日《企业等级划分宜慎行》《法制日报》2003年8月16日《法官不能为自己的判决摇旗呐喊》《法制日报》2003年5月22日《从当前的新闻论争性看司法法理》《检查日报》2003年5月21日《永不松懈》《法大评论》2003第3期《谁为“盲流”谋幸福》《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2月17日《法治建设三大重点》《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2月17日《法律下自由》《人民法院报》2002年10月1日《意义的陷阱》《人民法院报》2002年9月1日《人大应作司法改革的领头羊》《21世纪经济报道》2002年9月1日《民事公诉需缓行》《法制日报》2002年8月1日《一代新规》《人民法院报》2002年7月1日《在何处为处利而斗争》《人民法院报》2002年7月1日《法官教大家写作文》《法制日报》2002年6月1日《法律的雷池不容逾越》《人民法院报》2002年5月1日《个案监督质疑》《人民法院报》2002年4月1日《法官:带枷锁舞者》《法制日报》2002年4月1日《冥河对岸怨屈的月光》《法制日报》2002年4月1日《被唾沫淹没的法律》《法制日报》2002年1月1日《纠纷解决机制之重构》《中外法学》2002年第1期《论行政解决民事纠纷》《行政法论丛》2002年第1期以上为部分内容,全部参考:[2]

科研项目

项目项目类型项目时间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0》中央其他部门社科专门项目2011-05-05
《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意表达职能作用研究》省、市、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2010-11-15
《食品与饮用水安全配套法律制度研究》研究报告2009-11-27
《完善人大常委会科学工作方式研究》省、市、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2009-9-26
《 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相关问题研究》-2017-07-29
《北京市涉农管理体制改革研究》-2015-10-09
《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管理条例研究》-2014-12-17
《民航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机制研究》-2014-04-10
《公共政策问题与对策》-2014-01-07
《首都进一步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研究》-2013-06-24
《关于创办“蓟门书院”合作科研项目》-2013-01-17
《 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重点、途径和方法》-2012-11-22
《邮政监管体制调整与现行规定适应性研究》-2012-05-23
《邮政行政执法监督总体框架体系研究》-2012-05-23
《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研究》研究报告2009-5-8
《人大常委会科学工作方式研究》论文2009-4-3-
《行政法案例研究》校级项目2009-03-02
《支持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子课题——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研究》研究报告2009-1-8
《国际金融危机与我国节约型社会建设》论文2008-12-27
《支持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论文2008-12-10
《反垄断法与电信行业规范调整》论文2008-12-10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法律问题研究》校级项目2008-08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修改意见》中央其他部门社科专门项目2008-06-08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8-01-15
《公益行政诉讼研究》中央其他部门社科专门项目2005-12-31
《法治视野下的政府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研究——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制约和协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7-12-01
《房地产调控十年:国家的政策与民间的对策》研究报告2007-5-18
《法治背景下的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6-11-03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调查与改革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6-10-25
以上为部分内容,全部参考:[2]

荣誉奖项

获得时间荣誉奖项
1998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
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
以上参考:[1]

人物事件

2011年12月2日,何兵因手续不全驾车入中国传媒大学受阻,步行入校后发微博批评保安。此贴引发热议,多数网友和校方认为保安忠于职守。何兵回应称校方回应草率,并要求出示校规。他还将话题扩展至大学开放性问题,认为校门管理过严反映学校不够开放,争议实质是大学开放度的不同观点。张鸣等教授支持其观点,认为大学应更开放,保安管理需适度。[15]

2012年4月17日,何兵在微博上发表内容“国产鲜奶(除少数品牌)存在质量问题,涉及高龄奶牛使用激素、反复挤奶导致乳房发炎和过量使用抗生素等问题,暗示这些可能是导致女婴早熟的原因”。[5]

人物评价

他的许多学术观点体现了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耿介风骨。“公共知识分子”,这可能是何兵最本质的身份。所以我们 经常可以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南方都市报》上看到他的言论。不平则鸣,匡扶正义,正是法律人的神圣使命。公共知识分子,何兵当之无愧。(新浪新闻 评)[11]

参考资料 15

  1. 何 兵 —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网
  2. 行政法学研究所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3. 何兵:从“刨坟式”办案到“刨坟式”辩护 — 澎湃
  4. 多面何兵 — 民主与法制网
  5. 网曝高龄奶牛靠激素产奶 奶协:以前有现在没有 — 环球网国内
  6.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谈“官员是否应该公开财产” — 人民网
  7. 律师绑架美国司法?何兵与童之伟吵起来了 — 观察者
  8. 何兵:迷恋监狱与惩罚,是一种病 — 澎湃新闻
  9.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受聘为巢湖学院特聘教授 — 澎湃新闻
  10. 蓟门决策 | 何兵:温和而有力的庭辩 — 澎湃新闻
  11. 多面何兵 — 新浪网
  12. 何兵教授为我校研究生讲授法律文章的写作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13. 中国访谈 — 中国网
  14. 评论 | 何兵:在自杀现场起哄滋事,应予法律制裁 — 澎湃新闻
  15. 教授批保安:一场扯皮游戏 —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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