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元余

何元余

何元余(1904-1927),广东省遂溪县姑寮村人,民国3年(1941年)随父母迁居江洪港。曾任江洪港渔业工会主席,遂溪县农民协会第一届执行委员。民国14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雷州青年同志社”宣传小组长。何元余(1904-1927)湛江遂溪姑寮村人,民国3年(1941年)随父母迁居江洪港。他小时给人家牧牛。民国14年秋,参加“雷州青年同志社”,任宣传小组长,随后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3月,发动渔民成立遂溪县第一个工会--江洪港渔业工会,当选为工会主席。4月,当选为遂溪县农民协会第一届执行委员。在他的领导下,江洪渔业工会会员发展到400多人,还建立一支70多人的工团军,同土豪劣绅进行激烈的半争,没收奸商鱼盐,处决恶霸周森材,迫使当局减轻捐税,保护渔民利益。民国16年4月24日,何在参加中共遂溪县委秘密召开的紧急会议时被敌人拘捕,5月21日与韩盈等14人一起被杀害于遂溪城竹行岭,时年23岁。

何元余(1904-1927),广东省遂溪县liáo村人,民国3年(1941年)随父母迁居江洪港。曾任江洪港渔业工会主席,遂溪县农民协会第一届执行委员。民国14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雷州青年同志社”宣传小组长。

正文

何元余(1904-1927)湛江遂溪姑寮村人,民国3年(1941年)随父母迁居江洪港。他小时给人家牧牛。民国14年秋,参加“雷州青年同志社”,任宣传小组长,随后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3月,发动渔民成立遂溪县第一个工会--江洪港渔业工会,当选为工会主席。4月,当选为遂溪县农民协会第一届执行委员。在他的领导下,江洪渔业工会会员发展到400多人,还建立一支70多人的工团军,同土豪劣绅进行激烈的半争,没收奸商鱼盐,处决恶霸周森材,迫使当局减轻捐税,保护渔民利益。民国16年4月24日,何在参加中共遂溪县委秘密召开的紧急会议时被敌人拘捕,5月21日与韩盈等14人一起被杀害于遂溪城竹行岭,时年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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