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宁静日”,是指在特定时间内,行政执法机关非因特殊紧急事项,不得进入企业实施各类行政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机构实施的行政执法不受本制度限制。“企业宁静日”期间,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不得进入企业实施各类行政执法。如确需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的,实行审批制度。[1]
设立背景
设立”企业宁静日“,目的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2]
江西省
2022年7月25日,江西省牵头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企业安静日”制度,着力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11个设区市先后出台文件,将每月1日至20日或25日设为“企业安静日”。[3]
陕西省
2023年4月10日,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4月10日印发《秦汉新城“企业宁静日”制度(试行)》,将每月第三周的5天工作日设为“企业服务日”,其他时间为“企业宁静日”。[4]
河北省
山东省
2023年2月15日,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委县政府在巨野县人民广场隆重集会,举办全县实施“企业宁静日”制度暨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启动仪式。规定每月1号-20号期间为“企业宁静日“,除特殊情况外,执法部门不得入企开展执法检查。[6]推出了“麟智法”APP,各部门要于当月15-17号将本月执法检查计划由法制科审核后,通过“麟智法”APP上传备案。[7]
2023年7月7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规定每月1日至20日期间为”企业宁静日“,除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以及上级部署、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需要即时检查的特殊情形外,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同时,打造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所有入企执法检查,均通过平台备案,实行“扫码入企”全过程监督。[8]
河南省
2023年7月,河南商丘将每月1日—20日确立为“企业宁静日”,行政执法机关非因特殊紧急事项,不得进入企业实施各类行政执法活动。[9]
制度限制
2023年7月16日,河南省商丘市对”企业宁静日“做出回应,声称政策实施一周,对工作量影响不大,但是也有一部分问题,在12345接到的投诉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该期限可能会与“企业宁静日”的时间冲突,无法按时执法。不过,针对出现的问题,政策也会不断修正完善。[10]
社会争议
重要意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要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监管环境,多地积极落实,备受好评。设立“企业宁静日”一定程度上就体现了这种“无事不扰”的思维,即摒弃频繁检查、过度执法,让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聚精会神搞研发。[12]
参考资料 12
- 张家口市“企业宁静日”制度 —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 多地设立“企业宁静日”:期间一般不得进入企业执法,入企执法前先扫码登记...... — 每日经济新闻-今日头条
- 江西普遍实行“企业安静日”制度,涉企执法检查次数大幅下降 — 江西司法行政-今日头条
- 以“静”促“动” — 陕西党建网
- 张家口市“企业宁静日”制度(暂行) —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 无事不扰,有事必应 巨野县实施 “企业宁静日”制度 — 鲁网菏泽-今日头条
- 巨野县实施“企业宁静日”制度暨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启动仪式在麟州人民广场举行 — 巨野县人民政府
- 临沂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部门入企要扫码,执法检查需择期 — 大众日报-今日头条
- “企业宁静日”,不能成为问题企业的避风港 — 南方都市报-今日头条
- 商丘回应“企业宁静日”争议:特殊情形不受限 — 红星新闻-今日头条
- 【央广网评】设“宁静日”为企业减负?法治化营商环境才是真“宁静” — 央广网-今日头条
- 【央广网评】设“宁静日”为企业减负?法治化营商环境才是真“宁静” — 央广网-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