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育家

国家荣誉称号

人民教育家

人民教育家,是为了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立完善教师国家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体系而设立的国家荣誉称号。[3]2015年1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印发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设立国家荣誉称号。2017年8月,进一步细化了国家荣誉称号的评选规定。[4]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志勇建议设立“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1]同年9月29日,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举行,于漪、卫兴华、高铭暄获此荣誉。[5][1][2]2024年9月13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0]9月29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6]

人民教育家,是为了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立完善教师国家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体系而设立的国家荣誉称号。[4]

2015年1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印发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注1]。2017年8月,进一步细化了国家荣誉称号的评选规定。[5]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志勇建议设立“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2]同年9月29日,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举行,于漪卫兴华高铭暄获此荣誉。[6][2][3]2024年9月13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1]9月29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7]

发展历程

2015年12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等。[注1][5]

2017年8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印发《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进一步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评选颁授作出细化规定。[5]

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中国教育三十人论坛成员张志勇表示,为了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尽快建立完善教师国家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体系,建议设立“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2]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于漪卫兴华高铭暄获得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这也是中国首次颁发该称号。[6][2][3]

2024年9月13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3日上午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1]9月29日上午10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7]

授予标准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如“人民科学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艺术家”“人民英雄”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5]

提名范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包括港澳台侨人员和外国人,均可被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去世且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在此之前去世的老一辈革命家以及其他为建立新中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卓越贡献的人士,他们的不朽英名和丰功伟绩永载史册,为子孙后代永远铭记和尊崇,但从法律溯及力等因素考虑,不再追授。[5]

获奖人员

时间姓名简介
2019年9月17日[6]于漪[3]于漪,女,汉族,1929年2月7日出生,中共党员,上海市杨浦高级中学名誉校长,曾任全国语言学会理事、全国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副会长[6]
卫兴华[3]卫兴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25年10月生,山西五台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原主任、教授,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济学科评议组成员[3]
高铭暄[3]高铭暄,男,汉族,中共党员,1928年5月生,浙江玉环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3]
2024年9月29日[1]张晋藩张晋藩,男,汉族,中共党员,1930年7月生,山东龙口人,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8]
黄大年黄大年(1958年8月28日—2017年1月8日),男,汉族,广西南宁人,国际著名地球物理学家,曾任吉林大学新兴交叉学科学部学部长[9]

设立意义

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10]

参考资料 10

  1.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15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 今日头条
  2. 张志勇:建议设立“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和“国家教师奖” — 中国创新教育网
  3. “人民教育家”获得者名单 — 教育部网站
  4. “人民教育家”于漪书写《点亮生命灯火》 — 百家号
  5. “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建议人选公示 — 北京青年报
  6. 人民教育家先进事迹 — 教育部网站
  7. (图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 今日头条
  8. 致敬!我校终身教授张晋藩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 中国政法大学 新闻网
  9. 黄大年老师获“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 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
  10. 弘扬教育家精神锻造新时代“大国良师” — 教育部网站

注释

  1. 人民教育家是国家荣誉称号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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